#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09-30
> 产业资讯 · 办厂易产业研究院 · 2026-11-02
## 导读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6—2030…

## 正文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济政办字〔202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6—2030年） 为加强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宣传体系，夯实基层消防宣教基础，强化火灾风险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主线，压紧压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宣传有平台、体验有阵地、工作有队伍、覆盖无盲区”的全民消防宣教体系，增强公民“知常识、识风险、会避险”的安全意识及“会发现、会报警、会自救、会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提升重点人群“会查改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防控能力，持续建强“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到2030年，全市公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大幅提升，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实现全覆盖，社会单位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持续发展壮大，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显著增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深入开展消防常识普及行动 围绕推动公民掌握火灾报警方法、了解火灾烟气危害及蔓延规律、掌握灭火器材使用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树立躲火避烟意识的目标任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消防常识普及体系。 （一）抓实消防基础常识普及，搭建全域媒体宣传矩阵。纵深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落实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任务。充分发挥“百人宣讲团”专业宣讲优势，严格落实《全民消防知识普及要点》，开展“百期千企万人”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精准覆盖8类重点群体，实行“一类一策”精准施教，推行“一名明白人带动N人”传帮带模式，常态化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宣教工作。织密立体化宣传网络，统筹主流媒体、新媒体、政务平台、户外大屏、应急广播、短信平台等各类宣传载体，推送消防知识、警示案例和安全提示，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APP开设消防宣传专区。将消防宣传全面纳入社会宣传教育规划和公益广告刊播计划，指导新闻媒体开设消防专属专栏，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和舆论监督，持续做强“济宁消防”新媒体矩阵，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救援局负责。每项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为责任单位，不再逐一列出，下同） （二）建强科普阵地队伍，夯实基层群防群治根基。持续完善消防科普教育硬件阵地建设，规范各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放运行，依托现有防灾减灾体验场所、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阵地增设消防科普体验内容，鼓励各社区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消防体验场所，丰富群众实操体验渠道，切实提升群众实操避险能力。统筹指导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吸纳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保安员、燃气维修员、新就业群体等社会力量加入。统筹推进消防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消防志愿服务站，指导村（社区）运行“消防邻里守望岗”，加强对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消防提醒，积极培育消防公益社会组织，筑牢基层末端消防安全防线。强化消防专业宣传支撑，严格落实消防救援站每周至少开放一次、消防监督人员每周半天专职宣传工作制度，推动消防救援人员在执勤处置间隙开展“五分钟”现场宣讲。（市消防救援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科协负责） （三）健全分层宣教体系，深化多领域联动共治宣传。构建分层分类、全域覆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将消防安全实操培训、应急体验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严格落实消防“进校园”工作标准，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把消防安全教育全面融入中小学、职业院校教学计划和新生军训内容，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参观体验、社会实践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筑牢校园消防安全屏障。构建多部门协同、多主体参与的联动宣传格局，推动派出所依托入户走访、日常巡防开展消防警示宣传，交警结合电动车登记管控开展专项防火宣传；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公墓等重点场所落实常态化防火提示；司法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消防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科协依托全国科普月等平台，强化科普宣传，普及科学防火避险知识；团委依托大学生“三下乡”、少先队主题活动融入消防安全教育；妇联结合服务妇女儿童需求、参与社会治理等活动，开展特色化、精准化消防科普宣传，全方位织密全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治理网络。（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三、深入开展基本技能实操实训行动 围绕面向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及护理、医务、保安、保洁等一线岗位人群，落实《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指南》，增强“见火不慌、抬手就灭”意识，养成“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习惯的目标任务，重点开展灭火器“灭真火”、消火栓和软管卷盘“出真水”、防烟面具佩戴等实操训练。 （一）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强化宣教工作落地赋能。持续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标准化制度体系，统一规范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工作流程，制定消防知识普及要点、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指南、消防控制室处置规程、社会单位重点人群消防安全职责等系列工作指引，为常态化消防宣教工作提供制度支撑。深化企业消防安全宣教管理，面向企业职工普及消防合法权益，鼓励群众举报消防违法行为，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岗前、在岗消防培训和消防安全投入主体责任，全方位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地见效。（市消防救援局、市总工会负责） （二）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宣教全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立足职能、精准施策，结合行业特点划定消防安全重点人员，组织开展本行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发起自律倡议，构建行业自治监管格局。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精准开展宣教管控，督促文化娱乐、旅游星级饭店、文物保护等领域单位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提示，鼓励引导优质消防文艺作品创作传播。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及定期开展疏散演练，重点强化医护人员夜间人员疏散、易燃易爆品管理及火场救护知识普及。将消防宣传教育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活动，指导工矿商贸、危化品企业提升全员消防安全素质能力。紧盯建设工程、物业服务、燃气行业等关键领域，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燃气入户安检、工地隐患排查整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补齐基层消防设施短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聚焦职业技能建设，健全常态化职业消防培训体系。深化消防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融合建设，将消防知识全面纳入职工教育、就业培训及特种作业职业技能鉴定范畴，指导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将消防实操实训纳入常态化课程计划，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消防教学权重。压实用工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健全护工、保安等一线岗位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岗前培训与定期复训。严格规范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流程，落实消防控制室处置规程和评价标准、社会单位重点人群消防安全职责，鼓励各单位利用自有设施、到期器材开展实操培训。每两年组织开展全市“消防安全明白人”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同时落实零工市场消防角建设，全面提升各类从业人员消防履职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局负责） 四、深入开展疏散自救演练行动 围绕广泛组织党政机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及社区（村）居民开展疏散自救演练，力争每个公民参加一次贴近真实火场的演练，掌握逃生自救技能，提升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的目标任务，分层次、分领域推动演练常态化、实战化。 （一）党政机关率先示范，行业部门统筹组织。党政机关制定演练预案，每月至少组织1次演练，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各行业部门制定年度演练计划，指导所属单位修订完善疏散演练预案，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组织演练，消防救援部门加强指导并建立火灾快速联勤联调机制。（市直各部门单位、市消防救援局负责） （二）社会单位突出实战，重点场所强化演练。严格落实《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分级制定演练预案；演练时间充分考虑不同场景下的实际需求，人员密集场所可选择在早晚高峰时段开展，其中寄宿制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增加夜间或午休时段的针对性演练。督促商业综合体、商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场所落实应急演练、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工作要求。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常态化培训演练。倡导上下班走消防疏散通道，推动熟悉本单位疏散路线和消防设施分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组织进行有针对性地消防演练。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联演工作机制，消防救援部门根据需要适时与社会单位开展联合演练。（市消防救援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部门负责） （三）城镇社区分批覆盖，物业履职夯实末端。居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定期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宣传，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城镇社区居委会结合辖区建筑特点、人口结构及火灾风险，每年制定分批次演练计划；演练可采取楼栋单元演练、院落集中演练等形式，覆盖不同时段、不同场景，有序组织居民参与演练；有条件的可结合社区微型消防站拉动，同步测试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水源及灭火器材完好率。督促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防范相关法定义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局负责） 五、深入开展案例教育警示行动 围绕健全以吸取教训为导向的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机制，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向全社会宣传，从事故中汲取教训、从处置中学习知识、从问责中受到警示，推动责任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目标任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警示教育。 （一）强化现场警示。针对有影响的一般火灾，组织周围群众、事发地街道及周边单位负责人、辖区同类单位负责人，通过张贴公告、实物展示、复盘推演等形式，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及教训，讲解火灾防范、逃生要点及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消防救援局负责） （二）强化会议警示。针对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属地政府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组织行业部门、涉事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参会，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直接原因、问题教训、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发生火灾的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现身说法。（市消防救援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强化媒体警示。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广泛播放警示教育片。在公共媒介常态化开展警示宣传。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定期通报火灾形势和火灾案例。（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救援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济宁建设重点内容，统筹研究解决人员、经费、阵地建设等重大问题。乡镇（街道）要明确消防工作专门力量，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细化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条线指导。对新兴业态或职责不明场所，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坚决杜绝空档盲区，确保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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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联演工作机制，消防救援部门根据需要适时与社会单位开展联合演练。

## 原文出处
- [查看来源](https://www.jining.gov.cn/art/2026/9/30/art_102113_2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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