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乡村振兴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说明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乡村振兴固定资产贷款是面向四川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融资产品。一、产品简介 乡村振兴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三台农商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乡村振兴固定资产投资的人民币贷款。二、产品优势 可满足借款人因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科技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时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三、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授信额度按照农商银行资本金管理制度及贷款风险等因素合理核定,但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总投资与资本金之间的差额。 贷款期限:基本建设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 年,最长不超过10 年;技改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 年,最长不超过5 年。 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情况综合确定。 还款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可采取定期结息、到期还本,一次性利随本清,等额本息分期等多种方式。四、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五、贷款条件1.固定资产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特殊行业须有有权机关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从业许可证(或核准书、备案表等),并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经过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持有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符合国家和农商银行要求;符合农商银行关于客户准入的相关规定。2.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资源、城市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和农商银行信贷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如:国家规定实行核准或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通过或批复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由符合农商银行要求资格的、具备乙级及以上(大型项目须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出具,并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资本金比例符合农商银行项目资本金有关规定(项目资本金比例是项目资本金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与流动资金投资额之和的比例);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需提供合法、足值、可控、可执行及易变现的担保; 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担保方式:抵押质押类。单户授信最高可达2亿,利率5.5%起,期限最长10年。有意向的企业可通过办厂易平台咨询对接(客服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