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国动办关于《安康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备案和平时使用备案操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 市级 · 安康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07-2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安康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7-29
- **发文单位/来源**：安康市政府

## 摘要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备案和平时使用备案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一、起草背景 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为进一步规范备案的标准和流程，同时推动我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备案和平时使…

## 政策正文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31）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14）部门规范性文件（有效17）信息公开要点及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县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基金收费目录政府定价收费目录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示履约验收公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卫生、医疗、药品及医院耗材采购减税降费去产能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空气质量预警应对河湖林长制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依申请公开查询依申请办理结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市国动办关于《安康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备案和平时使用备案操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发布日期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为进一步规范备案的标准和流程，同时推动我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备案和平时使用备案的一体化办理，特制定《安康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备案和平时使用备案操作规程（试行）》。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备案和平时使用备案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一、 起草背景二、 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三、 主要内容本规程共十条，主要内容：
1.明确职责分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备案和平时使用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按职责负责本辖区人防工程的相关备案及其相应的监督工作。
2.明确资料要求。一是根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工程由建设单位和个人组织参建各方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予以评定，依据评定结果，填写《工程备案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二是建设单位需提供地面民用建筑及人防工程面积测量报告。三是按要求提供人防工程竣工图纸及各类防护防化设备购销合同。四是增加对新建人防工程的基本信息采集。
3.明确事后监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和个人组织，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参加，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人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已竣工验收人防工程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工程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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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安康市政府](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922458.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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