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市级 · 巴中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4-12-1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四川省 巴中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4-12-18
- **申报截止**：2027-12-31
- **发文单位/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摘要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为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引领全市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 文号：巴府办函〔2024〕48号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巴中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
- 申报截止：2027-12-31（以原文为准）
- 发布日期：2024-12-18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巴中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2月18日为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引领全市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坚定全市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战略，培育形成集群化发展、产业链协同、梯队结构良好的“企业群”，为全市五大主导产业实现提质倍增提供强有力支撑。力争到2027年，全市累计培育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二、** 主要任务（一）实施梯度培育行动。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培优库，每年入库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逐步建立省级创新型—省级“专精特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级发展体系。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短板弱项，加大引进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一批强链补链项目，打造优势产业上下游分工协作、配套型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二）实施技术创新行动。支持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购置研发设备、软件，加大创新投入，对接市内外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共享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支持以共建研发基地、创新平台、协同创新中心等方式，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联盟等各类组织，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发明专利布局，建立核心技术专利池。（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实施市场开拓行动。把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做优做强产业链相结合，支持市内外“链主”企业向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市场、创新、数据等要素资源。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召开“专精特新”新品发布会，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进口博览会、全国糖酒会等展会。支持运用首购、订购、推广应用等方式，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发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四）实施三品提升行动。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和品牌培育及创建能力。支持企业开展境内外商标注册和维权、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注册和维权。扩大强企增效工作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覆盖面，增强企业内生竞争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媒体集中宣传等活动，通过牵线搭桥，以“打包”方式和媒体洽谈合作，探索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题宣传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五）实施数字赋能行动。遴选一批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服务平台或机构，为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提供支撑。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企业从生产流程、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品牌培育、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等方面运用数字化解决方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智改数转、设备更新，提高企业内部的生产管控和精益制造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依托大型骨干企业推进供应链智能化数字化赋能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六）实施金融惠企行动。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促进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扩大直接投资规模。拓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渠道，依托地方信用信息和融资需求对接平台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推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批量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专属产品。发挥各类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毛细血管”作用，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支持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组织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对接及项目路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巴中市分行）三、培育措施（一）企业认定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50万元；对复核通过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0万元。对首次获得全国质量标杆、四川省质量标杆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二）园区培育奖励。对从巴中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的产业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户、20万元/户补助。对聚集10家以上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业园区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三）降低融资成本。依法依规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并由市财政统筹资金按照当年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因重大研发、重大技改、投资扩产等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企业按不超过贷款协议签订时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不超过3年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贴息补助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四）项目资金补助。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数字赋能等项目，对达到国家级、省级投资标准的项目争取国、省资金支持，对未达到国家级、省级投资标准的项目由市级产业发展资金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五）研发投入补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费用总额超过50万元（含）的部分给予研发投入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市级财政经费预算确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六）人才引育支持。支持工业企业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对市委市政府统筹引进到重点企业全职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分别由同级财政给予40万元、40万元、15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本科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5年生活资助。对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的工业企业，按地方综合贡献、知识产权效益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每年给予“巴山优才”领军人才举荐名额，经认定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支持鼓励重点工业企业组织高层次人才赴外开展研修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统一规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标准和要求，做好优质中小企业筛选入库、奖补支持、监测分析、专员服务等全流程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二）完善服务体系。实施驻企联络服务，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和银企对接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核心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投资融资等全方位“点对点”专业服务。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和其他社会机构合作力度，定期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企业研发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三）营造良好环境。实施专精特新项目“正面清单”管理，对“专精特新”企业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选树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典型与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3年。方案中未涉及事项按照我市现行其他优惠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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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https://www.cnbz.gov.cn/xxgk/zfgb/13409668.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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