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度儋州市大数据工程领域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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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儋州
- **政策类别**：人才政策
- **发文单位/来源**：儋州市政府

## 摘要
经批准离岗创业、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二）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居留证或我国各地颁发的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外籍技术…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机构中从事大数据工程领域工作的人员，离岗创业、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及外籍技术人才。**能补多少**：具体补贴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怎么办**：提交《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相关材料，通过单位审核后，登录信息系统提交申报。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儋州市为响应海南省大数据工程领域职称评审政策，特发布2026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背景目的在于激励大数据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核心支持措施包括对从事大数据工程领域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机构人员开放评审，并允许三年内离岗创业、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评审对象需满足《海南省大数据工程领域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申报建议：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可抓住此次机会，通过评审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6年度儋州市大数据工程领域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大数据工程领域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数政〔2025〕1号)和《中共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大数据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一）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定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大数据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经批准离岗创业、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二）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居留证或我国各地颁发的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外籍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报。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执行期内的，近3年在职称评审各阶段存在弄虚作假的，不得申报。
**二、** 受理范围受理我市大数据工程领域（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设计与研发、数字化运营与运维、数字化咨询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
**三、** 申报条件（一）按照《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数政〔2025〕1号）（附件1）执行，申报人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对应层级的评审条件。
（二）任现职以来，申报人提供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应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三）继续教育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年第25号令）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取得其他系列（专业）职称已转岗从事大数据工程领域工作的，需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层级大数据工程领域职称，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层级职称，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评审条件按我省大数据工程领域职称评审条件执行。申报转评需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发生变更的，不实行转评。
（五）落实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资格条件。
（六）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 申报材料（一）申请评审人员提交《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A4、单独装订）。申报人需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手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材料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和落款日期。
（二）申报材料。以下材料请统一密封装订，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封面（附件3）；2.个人资料：按照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并依次编排目录（附件4）（1）《个人综述》内容：除介绍本人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学历资历、身体状况等基本情况外，重点说明现职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年度考核、参加继续教育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指导培养技术骨干情况等。（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上须手写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3）学历及学位证书。还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4）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现有职称证书聘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佐证材料；（6）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复印件（与资历年限对应）；（7）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需提供单位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登记表等证明材料；（8）儋州市社保缴纳记录；（9）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理论研究材料、论文、获奖、专利等）；（10）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5）；（11）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情况说明（如需）（附件6）。3.其他材料（1）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审核报告（可附破格文件），详细阐述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情况及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及委托单位公章。（2）转评人员，须提供转岗证明材料（以正式人事任免文件或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为准）和原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其他领域转评的，还须提供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从外省流动到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先办理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确认后再按申报要求进行职称申报。
（三）申报人的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工作业绩、代表性成果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业绩（含论文、论著）成果从取得现资格之后开始计算。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应在业绩（含论文、论著）成果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申报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五、** 申报程序申报人整理个人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情况证明〔需注明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意见等，并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无异议，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儋州市大数据工程领域初、中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受理申报材料——材料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一律不退还，申报人应提前做好材料备份。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申报材料。
**六、** 其他事项说明（一）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申报材料虚假及鉴定意见失实的，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且三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用人单位在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前，应当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推荐人选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品德较差、服务对象满意度不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推荐。
（三）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或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评审，并出具相应的空岗情况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其他单位也要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严格标准，进行适当的比例控制。
**七、** 申报方式和时间（一）申报方式：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形式审核通过后报送，含个人免冠照2寸蓝底照片2张）提交至儋州市大数据工程领域初、中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扫描后发送至邮箱bgs_dzdsj@hainan.gov.cn。材料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s://202.100.247.254:8001/zcps/logonDialog.jsp）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区盐田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206室。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898）28810139 附件：1.海南省大数据工程领域职称评审条件（试行）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封面4.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5.诚信承诺书6.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情况说明7.转岗证明8.申报答疑9.申报材料指南10.关于开展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认定及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  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3日附件1：海南省大数据工程领域职称评审条件（试行）.pdf附件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附件3.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封面.doc附件4.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xls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6.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情况说明.docx附件7.转岗证明.docx附件8.申报答疑.docx附件9.申报材料指南.docx附件10：关于开展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认定及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pdf

## 官方来源
- [儋州市政府](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xxgk/tzgg/202610/t20261023_4167119.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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