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尔多斯市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
> 市级 · 鄂尔多斯 · 人才政策 · 发布于 2024-03-22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鄂尔多斯
- **政策类别**：人才政策
- **发布日期**：2024-03-22
- **发文单位/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摘要
鄂尔多斯市出台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法，围绕产业园区人才集聚、招商引资项目人才配套、企业选址后人才安居需求，为引进人才提供生活补贴保障。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鄂尔多斯市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面向在本市重点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提供分层生活补贴：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000元/月，最长连续发放36个月。申请须满足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鄂尔多斯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等刚性条件。政策适用于全市产业园区及经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政策聚焦产业人才精准支持，强化区域人才吸附能力。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鄂尔多斯市为强化产业园区和招商引资项目人才支撑，制定《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稳定、分层的生活补贴，助力重点产业人才集聚。
▎ 核心内容▎ 补贴对象
• 在鄂尔多斯市重点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 须在鄂尔多斯市域内实际全职履职，且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与期限
• 学历层次：月度补贴标准，最长补贴期限
• 博士研究生：3000元，不超过36个月
• 硕士研究生：2000元，不超过36个月
• 本科生：1000元，不超过36个月▎ 申报条件
• 申请人须为鄂尔多斯市认定的重点企业正式聘用人员
• 劳动合同签订时长不少于3年
• 社保缴纳须连续满6个月以上，且由用人单位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足额缴纳
• 未同时享受鄂尔多斯市其他同类性质财政生活类补贴▎ 政策影响▎ 适用范围
• 覆盖全市各级产业园区内注册、纳税、运营的重点企业
• 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新设企业，经市级主管部门认定后纳入适用范围▎ 执行时效
•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补贴按月发放，实行“先缴后补、年度复核”机制

## 官方来源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http://www.ordos.gov.cn)（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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