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四城区2026年第三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 市级 · 福州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7-2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福州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7-29
- **发文单位/来源**：福州市政府

## 摘要
【2、2】针对下靠配租的三人型公租房轮候保障家庭，其租金将按公租房租金标准减少20%。若对抽取的房源不满，家庭可选择改为租赁补贴保障，且变更后不得再调整。对于抽中该类型房源的家庭，其租金将进一步减免20%。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面向福州市四城区已获批保障的216户家庭，包括低保、低保边缘、兜底保障（12户）、优先配租（41户）及普通轮候家庭（163户），涵盖一人型37户、二人型28户、三人型149户及下靠二人型2户；适用对象需经区房管与民政部门联合认定，含二级以上重度残疾、70岁以上老人、失独家庭、多孩家庭等优先群体。

**能补多少**
本次供应2729套房源，其中一人型2052套（含40㎡以下353套）、二人型515套、三人型162套（含70㎡以上7套）；起租日为2026年9月1日，合同期五年，租金按市场评估价50%计收，三人型家庭下靠承租二人型房源可再减20%，抽中40㎡以下房源家庭亦享同等减免。

**怎么办**
配租时间为2026年8月4日至5日，分5个场次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抽签；未入选家庭可申领租赁补贴，已配租家庭可单向转为补贴保障。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 福州市四城区启动2026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福州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当前房源整修进度与轮候家庭结构，面向已获批的低保、低保边缘、兜底保障、优先配租及普通轮候家庭开展定向配租。 ▎ 核心内容 ▎ 配租对象 • 此次配租保障家庭共计216户： • 一人型37户、二人型28户、三人型149户、下靠二人型2户 • 具体构成： • 低保、低保边缘、兜底保障轮候家庭12户（截至2026年7月23日获批）：一人型8户、二人型1户、三人型3户 • 其他优先配租轮候家庭41户（截至2026年7月23日获批）：一人型19户、二人型10户、三人型12户 • 普通轮候家庭163户：一人型10户、二人型17户、三人型134户、下靠二人型2户 ▎ 配租时间与地点 • 配租 —8月5日，分5个场次抽签配租 • 配租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 起租时间与租金标准 • 起租 ，合同期五年 • 基础租金：市场评估租金的50%，计算公式为：所选小区市场评估租金 × 50% × 建筑面积 • 下靠配租优惠：三人型家庭下靠承租二人型房源的，在基础租金上再减免20% • 小户型专项优惠：抽中40㎡以下（不含40㎡）房源的家庭，租金在基础标准上额外减免20% ▎ 房源情况 截至2026年7月23日，可供配租房源共2729套，按户型分布如下： • 户型：套数，备注 • 一人型：2052套，含40㎡以下353套 • 二人型：515套，— • 三人型：162套，含70㎡以上7套 • 40㎡以下房源特别说明： • 抽中家庭可实地看房；满意者须于2026年8月6日起30日内至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公租房管理部（鼓楼区福屿路200号14层）办理签约交房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不满意者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可恢复实物配租 • 早期廉租房（公租房）房源：按建设时规范配置，租金依房屋现状及配置评估确定 • 剩余房源用途：优先用于后续获批的低保、低收入家庭配租及支持生育家庭调换使用 ▎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认定标准 • 低保、低保边缘、兜底保障家庭：由区房管局、区民政局联合认定，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 • 优先配租家庭：经区房管局、区民政局核定，包括： • 住房救助对象 • 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 • 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失独家庭 • 优抚对象 • 多孩家庭 • 其他政策明确应予优先保障的家庭 ▎ 轮候资格衔接机制 • 未列入本次配租的轮候家庭，若保障资格获批已满6个月轮候期，可不变更保障方式，直接办理租赁备案并签订补贴协议，先行发放租赁补贴；后续按获批批次安排实物配租 • 已配租或列入本次配租的家庭，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变更后不可逆；补贴自协议生效日起计发 ▎ 政策影响 ▎ 办理流程与关键要求 • 主申请人须携带：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银行卡及复印件（限海峡银行储蓄卡、兴业银行信用卡、农商银行信用卡），卡内余额不少于4个月租金+租赁保证金 • 现场办理事项： • 签订《公租房保障家庭授权承诺书》《公租房租赁合同》 • 绑定租金代扣银行账户 • 领取交房通知书，凭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小区交房 • 特殊情形处理： • 因故无法到场的，须提前办理委托手续 • 愿意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补贴的，须在公告发布后30日内完成确认 • 因工作、生活等原因不参加当批次选房的，可申请延后至下一批次，仅限申请一次 ▎ 咨询与监督渠道 • 咨询电话：0591-87551560 • 监督电话：0591-22850375 • 租赁补贴协议签订地址：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 租赁备案办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中心3楼342–343窗口 ▎ 注意事项 • 所有配租家庭须严格按通知时间、地点参与抽签；迟到或缺席视为自动放弃 • 配租期间，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步受理租赁补贴协议签订业务 • 40㎡以下房源签约时限、补贴转换规则、延后申请次数等均为刚性约束，不可豁免 • 早期廉租房（公租房）配置现状详见附件4，租金评估结果以现场公示为准

## 官方来源
- [福州市政府](https://www.fuzhou.gov.cn/zwgk/tzgg/202607/t20260729_5351593.htm)（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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