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制定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 市级 · 福州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8-0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福州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8-08
- **发文单位/来源**：福州市政府

## 摘要
收费资金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本件为住宿费收费标准核定函，面向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及在读学生，无申报兑现口径。
**能补多少**
不涉及补贴。收费上限：5#楼1070元/生.学年（3-4人间，含空调费100元）；1#、2#、3#还有6#楼550元/生.学年（8-10人间，含空调费50元）。
**怎么办**
无需申报。标准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除超额水电费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疑义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本件为福州市发改委、财政局对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住宿费的定价批复函，属政府定价类行政文件，不是产业扶持政策，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优惠等兑现内容。文件依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对该校学生公寓与宿舍的住宿费上限作出核定，目的是规范教育收费、保障学生与家长知情权。
具体标准为：学生公寓5#楼1070元/生.学年（3-4人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学生宿舍1#、2#、3#以及6#楼550元/生.学年（8-10人间，含空调费50元/生.学年）。收费涵盖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以及校内局域网及配套管理服务，除超额水电费外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收费使用省级以上财政监制的非税票据，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执行时间为2026年秋季开学起，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本件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无直接关联，无需申报操作；仅提示学生家长可对照标准核验缴费金额，发现超额或搭车收费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学校方则应同步做好收费公示与票据合规。
网站支持IPv6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据开放专题专栏政策文件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回应关切本市政策解读福建省政策解读12345便民服务平台用户留言情况分析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制定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榕发改价格〔2026〕35号日期：2026-08-07 09:42贵局《关于商请核定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函》（榕教函〔2026〕48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学生公寓5#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70元/生.学年（3-4人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学生宿舍1#、2#、3#、6#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50元/生.学年（8-10人间，含空调费50元/生.学年）。
**二、** 学生公寓、宿舍均配有床架、衣柜（柜子）、热水器、卫生间、阳台、空调，每间学生公寓、宿舍居住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核定的数量。
**三、** 住宿费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额水电费之外，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四、** 收费单位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 本函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2026年8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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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福州市政府](https://www.fuzhou.gov.cn/zwgk/tzgg/202608/t20260807_5355665.htm)（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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