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安市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市级 · 广安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5-01-0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广安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5-01-01
- **发文单位/来源**：guanganqu.gov.cn

## 摘要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安市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三､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对2024 年10 月1。该政策助力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为企业选址提供重要参考。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广安市出台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政策，面向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并培育为规上工业企业的省重点工业及技术改造项目。政策按核定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市级财政激励，基础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投产的项目，额度提升至300万元。适用对象须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产，并在12个月内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牵头单位为广安市经济信息化局，资金实行先建后补、联合审核机制。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为推动广安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加快工业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强化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支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安市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技术创新与工业稳增长，设立专项激励机制。
▎ 核心内容▎ 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
• 适用时段：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的项目
• 适用对象：纳入省级重点工业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清单，且在投产后培育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项目
• 基础激励标准：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总额的5%给予市级财政激励
• 单个项目上限：200万元
• 提前投产加码激励：对较备案或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激励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申报条件
• 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运营
• 投产后12个月内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确认为规上工业企业
• 设备（含软件）投资须提供合法票据、合同及第三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 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市级同类财政激励政策▎ 政策影响▎ 财政支持强度
• 激励情形：激励比例/方式，单个项目最高额度
• 按期竣工投产：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200万元
• 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上浮激励额度，300万元▎ 实施主体
• 牵头单位：广安市经济信息化局
•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附则说明
• 激励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实行“先建后补”原则
•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由属地县（市、区）政府初审，市经济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复核认定

## 官方来源
- [guanganqu.gov.cn](https://www.guanganqu.gov.cn/zfxxgk/szfbgt/1861312006269239296/1zxp5L4i.pdf)（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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