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修改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 市级 · 广州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1-13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广东省 广州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1-13
- **发文单位/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 摘要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将第（三）条“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引导并推广使用‘广州交警’公众号预约机动车回收系统，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和选择本市资质报废汽车企业回收”修改为“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广州市商务局 政策类别： 综合政策 适用地区： 广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惠企政策、广州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对《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穗商务函〔2024〕81号）第（三）条、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现重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将第（三）条“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引导并推广使用‘广州交警’公众号预约机动车回收系统，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和选择本市资质报废汽车企业回收”修改为“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 　　二、将第（十一）条“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支持行业协会推荐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名单，与家电生产企业、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企业对接合作，开展废旧家电回收服务”修改为“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鼓励旧家电回收企业积极与家电生产企业、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企业对接合作，开展废旧家电回收服务”。 　　附件：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48号）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围绕广州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任务目标，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标准为牵引、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通过紧抓国家鼓励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机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广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新质生产力落实。力争到2025年，实现登记在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在用率结构进一步提升；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长50%，达7.2万辆。进一步健全回收体系，通过新建或升级改造建成10个绿色分拣中心。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2倍，达8万辆左右，占比全省报废回收总量10%以上。合理布局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市回收网点达3000个，覆盖率达100%。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从加强汽车产业循环体系建设和扩大汽车消费出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 　　（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全市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的方式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通过“全市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发动全市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叠加购车优惠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汽车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鼓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新能源车险定价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区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严格执行汽车报废回收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强化机动车检测站规范检测审验，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考虑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报废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区域布局，支持资质企业根据需求设立回收服务网点，完善综合回收服务平台，提升工作效率，构建“车主-回收网点-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四级回收拆解体系。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和选择本市资质报废汽车企业回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拆解活动，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回收前核档机制，防止车辆存在违法、抵押等原因无法正常注销。持续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绿色发展企业认定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二手车流通交易服务水平。持续落实好支持二手车流通交易的便利措施，对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积极推动在具备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善配套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交易、纳税、登记、保险等“一站式”服务。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建设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平台，确保新能源二手车电池性能和安全。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价格、重要配置等内容，促进二手车放心买卖、诚信经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推动二手车出口。落实《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出口退税等环节提升便利化水平。鼓励汽车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造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基地或平台。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主要目标市场建设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点，引导售后配套产业链出海。加大出口服务及金融的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强政策宣讲、实操业务指导，在海外市场的合规和行业资讯等方面给予切实有效的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海关总署广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推动二手车销售市场主体上规纳统，对二手车销售企业达到上规纳统门槛且完成首次统计数据报送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以及厂家认证等业务，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用好反向开票政策，由“经纪模式”转“经销模式”，规范经营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政策宣讲及相关业务指导，加快二手车行业合规化体系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推动汽车消费创新发展。推动汽车绿色消费，增加节能车增量指标以及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进一步完善充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升级改造，引导合理优化布局，提高充电便利性。扩大城市停车位供给，依据《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住宅类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供给水平。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公开使用。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汽车维修、改装、租赁及文化赛事等业务，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营造汽车促消费热潮。发动行业协会、汽车生产及经销企业、新闻媒体、金融机构、二手车企业、汽车改装企业等共同参与，线上线下联动，围绕汽车文化、赛事、自驾游、车型体验、新车品鉴等汽车行业热点，鼓励跨行业创新融合举办汽车相关主题活动。鼓励各区持续举办汽车消费节，掀起汽车消费热潮。积极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围绕汽车促消费政策和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激发消费者购车意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 　　突出完善家电以旧换新循环体系。便利居民交付废旧家电，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打通家电回收堵点，鼓励绿色智能低碳家电换新，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九）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家电绿色智能家电换新活动，对消费者交付废旧家电并新购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发动家电生产、销售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多方参与，鼓励企业叠加让利，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金融产品，为消费者量身定制专属消费信贷方案，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融资产品。（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落实好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出售废旧家电者反向开票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和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智能低碳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指导各区将废旧家电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及用地长期性和稳定性。（市委金融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健全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便利城乡居民交售废旧家电为核心，结合城市、农村不同特点，充分利用回收网点、“两网融合”网点、街道（镇）中转站和绿色分拣中心，合理布局回收体系。鼓励回收企业“延伸触角”，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鼓励旧家电回收企业积极与家电生产企业、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企业对接合作，开展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申报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通过典型探索、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对获评商务部典型企业的给予鼓励支持。（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多元化回收主体培育力度。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积极发动企业参与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在销售新家电的同时开展废旧家电回收。鼓励供销系统发挥商贸经营服务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支持回收企业借助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开展“互联网+回收”。鼓励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与自主创新，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实行连锁化、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家电标准支撑。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智能家电产品及核心部件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产品国际化水平。引导家电生产企业对照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引导家电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编制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目录，广泛宣传废旧家电的安全风险和高能耗家电的环保问题，宣传家电以旧换新的年限建议，引导废旧家电加快更新换代。支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回收企业发起和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用好相关标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回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畅通二手商品流通渠道。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因地制宜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支持成立二手商品行业组织，鼓励二手商品经营企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建立回收信息台账及销售情况登记，并做好赃款物追缴知识普及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提升行动，继续遴选一批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引导家电维修等售后企业扩大服务覆盖范围。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提高服务水平。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出家电服务标准，推动服务规范化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突出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培育绿色智能家居消费新增长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 　　（十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区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和家居适老化改造，对购买绿色智能家具、绿色建材等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结合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家装厨卫“焕新”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还款方式、期限和贷款额度。简化家装公司开工审批流程，便利居民办理家庭装修手续。（市委金融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借助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契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便利居民住房装修。引导龙头家装企业针对老旧小区开展专项家装促销活动。引导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等进出小区提供便利。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家居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培育绿色智能家居消费新增长点。支持企业围绕家居消费新场景，生产适销对路的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加快数字家庭建设，开展数字家庭相关标准编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鼓励家装企业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家装、家居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把家装、家居行业纳入广东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遴选活动，推荐申报全国“诚信兴商”典型案例。鼓励家装行业协会探索实施行业“黑名单”制度，制订家装验收标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引导家装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工作联络制度，研究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市区联动，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十一）加强资金和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主动对接中央、省的相关政策和资金，加强向上级汇报我市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各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和资金支持。对汽车、家电回收循环体系建设依法依规给予用地支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所需要的汽车销售发票数据、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汽车注册登记信息等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二十二）统筹活动促进。落实“消费促进年”有关部署，围绕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主题积极举办消费节和主题促消费活动，组织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经销商、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共同参与，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形成政策组合拳，激发市场活力，引导行业有序竞争，营造火热消费氛围。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官方媒体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信息。发挥各类媒体平台、行业协会、机构等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十四）加强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具体工作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各区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控，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等行为。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广州市商务局](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olicy/policyinfo/nfsheqizcyw10643933)（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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