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1-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 市级 · 海口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6-08-0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海口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6-08-08
- **发文单位/来源**：海口市政府

## 摘要
对验收意见为“不通过验收”及验收意见有异议的按以下方式办理：一、验收意见为“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二次验收申请。二次验收评价材料应在公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提交，材料包括二次验收申请理由、…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2021—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且首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单位可申请二次验收；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实名提交书面材料。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仅针对首次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复核，不重新评估全部指标。

**怎么办**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6日起计算；申请二次验收的单位须在公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提交改进材料，包括申请理由、整改说明及原材料；异议受理方式为实名书面提交至指定地址。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根据《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规〔2022〕3号）及《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2号）规定，海口市科学技术局组织第三方专家组对2021—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验收评审，并公示验收结果。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6日起计算。
▎ 核心内容▎ 验收结果处理机制
• “不通过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二次验收申请
• 二次验收材料提交时限：公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
• 二次验收材料范围：
• 二次验收申请理由
• 针对首次验收问题所作的改进或补充材料
• 首次验收申请材料及专家组验收意见
• 二次验收审核范围：仅限异议内容，不再复核其他任务指标▎ 异议受理方式
• 除二次验收申请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
• 提出异议的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
• 通讯地址：海口市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办公区18栋北四楼
• 邮政编码：570135
• 联系部门：成果转化与生态建设科
• 联系电话：68724667、68724664▎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2021—2023年度立项并完成结题的海口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 二次验收申请主体：仅限首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
• 异议提出主体：任何单位或个人，但须实名并提供有效佐证▎ 政策影响
• 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突出结果导向与责任闭环
• 明确二次验收边界，避免重复评审，提升行政效能
• 规范异议处理流程，保障科研主体合法权益与程序公正▎ 附件与执行依据
• 文件名称：文号
• 《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规〔2022〕3号
• 《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2号该公示依据上述两份规范性文件执行，具有明确制度支撑和操作路径。

## 官方来源
- [海口市政府](https://www.haikou.gov.cn/xxgk/szfbjxxgk/ggtz/202608/t1539479.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haikou-40911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