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市级 · 黑河 · 招商引资 · 发布于 2026-07-2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黑河
- **政策类别**：招商引资
- **发布日期**：2026-07-29
- **发文单位/来源**：黑河市政府

## 摘要
黑河市人 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的通知.docx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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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黑市政规〔2026〕2号文件，正式废止2022年出台的《黑河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黑市政规〔2022〕2号）。该政策原属市级招商引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覆盖黑河自贸片区、各县（市、区）、五大连池管委会及中省直单位。废止后，所有依原政策开展的招商支持、资金申报与资质认定工作即行终止。文件明确废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要求各执行单位同步更新配套措施与政务系统信息。本次调整标志着黑河市金融领域招商政策体系进入阶段性更新阶段。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黑河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黑市政规〔2026〕2号》文件，正式宣布废止《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黑市政规〔2022〕2号）。
该决定经市政府同意，适用于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及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 核心内容
• 废止文件名称：《黑河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 原文件文号：黑市政规〔2022〕2号
> • 废止依据文号：黑市政规〔2026〕2号
• 废止生效日期：2026年4月10日
• 适用范围：黑河市全域，含黑河自贸片区、各县（市、区）、五大连池管委会及中省直相关单位▎ 政策影响
• 原《黑河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自2026年4月10日起停止执行
• 涉及该政策的招商项目、资金申报、资质认定等行政行为不再受理或延续
• 各相关单位须同步调整配套实施细则、办事指南及政务服务平台公示内容▎ 附注说明
• 项目：内容
• 政策级别：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策类别：招商引资（金融领域）
• 现行有效状态：已废止
• 废止方式：以新发规范性文件明令废止
• 发布主体：黑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0日

## 官方来源
- [黑河市政府](https://www.heihe.gov.cn/hhs/c102608/202604/c11_351449.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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