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市级 · 河源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8-3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河源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8-31
- **发文单位/来源**：河源市政府

## 摘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6年9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的三类标准执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40元/月，…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符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
**能补多少**：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2元。
**怎么办**：企业需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并加强内部管理。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河源市政府为响应国家关于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府通知，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决定自2026年9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通知，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至204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元。各县（区）政府需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劳动者权益。对于有意申报的企业，建议关注政策调整，确保符合条件，同时结合长三角制造业发展，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阅读人次：-【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河府函〔2026〕1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从2026年9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的三类标准执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元/小时。
**二、**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河源市人民政府2026年8月30日

## 官方来源
- [河源市政府](http://www.heyuan.gov.cn/zwgk/szfwj/content/post_714525.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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