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2号）部分撤回的公告
> 市级 · 河源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10-26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河源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10-26
- **发文单位/来源**：河源市政府

## 摘要
本次撤回地块位于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具体位置见附图），面积1.4701公顷；仅撤回该部分地块，批次内其余地块批复继续有效，撤回地块不再实施征地及供地。 附件：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撤回范围.p…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本次撤回仅涉及特定地块，不影响批次内其他地块的申报资格。
**能补多少**：无具体补偿金额提及，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相关企业需关注后续政策调整，合理规划用地。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近期发布了一则关于部分撤回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公告。该公告基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256号），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对部分地块的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内容进行了撤回。撤回地块位于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面积1.4701公顷。需要留意的是，批次内其余地块批复仍有效，撤回地块将不再实施征地及供地。本次撤回仅涉及特定地块，对其他相关项目及企业无影响。对于长三角制造业而言，此公告提醒相关企业关注土地使用政策变化，合理规划用地需求。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2号）部分撤回的公告阅读人次：-【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256号），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现对《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2号）部分地块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内容予以撤回。本次撤回地块位于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具体位置见附图），面积1.4701公顷；仅撤回该部分地块，批次内其余地块批复继续有效，撤回地块不再实施征地及供地。 本公告为公示告知。 附件：龙川县2018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撤回范围.pdf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10月23日

## 官方来源
- [河源市政府](http://www.heyuan.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722514.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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