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 市级 · 济南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7-17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济南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7-17
- **发文单位/来源**：济南市政府

## 摘要
（二）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902元。（三）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我市各区县月最低…

## 政策正文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济住中字〔2026〕9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三）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我市各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40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210元。
**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超过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三、** 其他事项缴存单位应据实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及时告知职工。缴存单位应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2026年7月17日

## 官方来源
- [济南市政府](https://gjj.jinan.gov.cn/col/col65559/art/2026/art_a025e5da370e4af08b1c1214b23a704c.html?type=4JnkXemNbirDhO2Om8bBC)（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jinan-35429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