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区县级 · 昆山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04-15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区县级
- **适用地区**：江苏省 昆山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4-15
- **发文单位/来源**：昆山市政府

## 摘要
昆山市公布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全市分两个区片，农用地综合地价区片Ⅰ（开发区、高新区、花桥镇）每亩71000元，区片Ⅱ（其余八镇）每亩70000元，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拟在昆山拿地或涉及征地的企业可据此预估土地成本。

## 政策正文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5〕5号）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经省政府批准，现决定调整我市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我市划定两个区片，其中区片Ⅰ范围为开发区、高新区、花桥镇；区片Ⅱ范围为巴城镇、周市镇、陆家镇、千灯镇、张浦镇、淀山湖镇、锦溪镇、周庄镇。
**二、**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区片Ⅰ为每亩71000元，区片Ⅱ为每亩70000元，具体如下：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区片Ⅰ和区片Ⅱ分别为每亩36000元、35000元；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区片Ⅰ和区片Ⅱ均为每人35000元。
自2026年1月1日起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以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5〕5号）要求执行。
**四、**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和《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发〔2015〕129号）执行。
**五、**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土地征收工作中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及相关法律风险的防范化解。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昆山市征地区片范围及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昆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4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昆山市征地区片范围及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征收集体农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 官方来源
- [昆山市政府](https://www.ks.gov.cn/kss/c112598/202604/c13ab401b6b945f9b98c752f4cc8f3b5.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kunshan-35034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