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 市级 · 昆山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4-08-15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江苏 昆山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4-08-15
- **发文单位/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 摘要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 同意 ，现 将 《昆山市 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 年）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昆山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科研平台及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生产单位，可申报支持项目。重点包括：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服务站中医阁100%全覆盖；创成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1～2个、市级重点专科8～10个；新增五级中医馆2～3家、四级中医馆4～5家；完成2～3个自制中药制剂备案及成果转化；建成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聚焦体系建设与能力提升，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科创建，以及中药制剂研发转化、中医馆等级提升和高层次人才培育，具体补助标准由相关评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成效核定。

**怎么办**
2024年8月15日起实施，申报主体应对照建设目标开展自评，按年度向属地卫健部门或市卫健委提交申报材料。重点项目需经专家评审、公示后纳入支持名单，时限要求以每年度申报通知为准，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苏州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昆山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构建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昆山市制定《昆山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于2024年8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
▎ 核心内容▎ 中医药创新服务高地建设
• 支持市中医院争创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
• 全力推进昆山市中医医院、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建设
• 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
• 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覆盖率达100%
• 到2026年，新增五级中医馆2～3家、四级中医馆4～5家
• 推动中西医协同“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落地，培育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1～2个▎ 中医药人才培育登峰计划
• 加大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的引进力度
• 依托传承工作室强化“传、帮、带”，遴选建立市级中医药人才库
• 利用昆山高层次医学人才计划，每年引进优秀中医药类博士
• 到2026年：
• 培育江苏省名中医1～2名、苏州市名中医2～3名
• 培养市级中青年中医优才20名
• 培养基层名老中医传承人10名、基层中医骨干人才20名、西学中骨干人才20名
• 构建多层级中医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老年、社区、居家等场景中医护理服务供给▎ 中医名科攀峰计划
• 聚焦脾胃、妇科、骨伤、重症等优势专科，推动进入省内前列
• 到2026年：
• 创成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2个
• 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2个
•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8～10个
• 以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为契机，提升中医药在急危重症救治中的参与率与综合疗效▎ 中医药守正创新新样板打造
• 依托国家级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建设单位），推广推拿、针灸等特色疗法
• 每年举办昆山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2～3期
• 推进郑氏妇科、闵氏伤科学派等娄江医派学术思想与临证经验挖掘整理
• 到2026年，形成1～2个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评价好的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 依托江苏省中医临床研究院昆山分院，推动自制中药制剂二次开发，力争2～3个制剂完成备案并实现成果转化
• 创建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中医药综合改革工程
• 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将疗效确切、成本优势明显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推行中医优势病种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扩展中医日间治疗病种、基层病种分值结算模式
• 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区域内调剂使用，并纳入医保支付
• 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建设智慧中医院、互联网中医院、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
• 推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馆信息化平台规范接入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 申报条件
• 各区镇、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等为责任主体单位，按任务分工协同落实
• 医疗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与建设基础，其中：
• 申报国家/省级中医优势（重点）专科须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评审标准
• 申报中医馆（阁）全覆盖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方案》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
• 中药制剂备案须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 博士后平台建设须满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条件▎ 政策影响▎ 关键指标目标（2024—2026年）
• 序号：指标名称，目标值，类型
• 1：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2个，预期性
• 2：创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2个，预期性
• 3：创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8～10个，预期性
• 4：培育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1～2个，预期性
• 5：培育江苏省名中医，1～2名，预期性
• 6：培育苏州市名中医，2～3名，预期性
• 7：培养市级中医药临床优秀人才，20名，预期性
• 8：培养基层中医骨干人才，20名，预期性
• 9：创建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预期性
• 10：新增五级中医馆，2～3家，预期性
• 11：新增四级中医馆，4～5家，预期性
• 1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100%，约束性
• 13：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阁，100%，约束性
• 14：形成优势病种诊疗方案，1～2个，预期性
• 15：备案自制中药制剂，2～3个，预期性▎ 综合效益
• 服务体系升级：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 服务能力跃升：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资源，补齐诊疗水平、科研能力、高层次人才、研发创新与产业转化短板
• 治理效能增强：通过增设中医药管理局、强化绩效考核与投入保障机制，提升统筹协调与政策落地能力
• 社会认同提升：通过全媒体宣传、典型经验推广与公众健康教育，增强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与依从度▎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 推动设立昆山市中医药管理局，强化统筹协调职能
• 各区镇及项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将重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分工、闭环管理▎ 强化投入保障
• 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并单列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
• 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完善内控机制与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质增效▎ 营造良好氛围
• 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与健康价值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 官方来源
- [昆山市人民政府](https://www.ks.gov.cn/kss/c112598/202408/8ab4e4eefcf14601bd7a5fa1ebcf98b2.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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