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 市级 · 昆山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15-03-0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江苏 昆山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15-03-01
- **发文单位/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 摘要
昆政办发〔 2015 〕 22 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政府网站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昆山市各开发区、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包括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行政与功能区管理单位，均需参与政府网站专项整治工作。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须于2015年3月5日前，将加盖电子公章的《政府网站专项整治情况反馈表》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信息中心，联系人王耐贤，联系电话57303376。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2月28日印发《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昆政办发〔2015〕22号），旨在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统一部署，切实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管理，提升网站建设与运维水平。
▎ 核心内容▎ 转发省级政策文件
•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2号）
• 要求各开发区、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及直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 各单位须依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填写《政府网站专项整治情况反馈表》（附件1）
•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5日
• 报送方式：电子档加盖电子公章后，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信息中心
• 联系人：王耐贤
• 联系电话：57303376▎ 申报与落实主体
•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各镇人民政府
•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政策影响▎ 执行时效性
• 文件自印发之日（2015年2月28日）起生效
• 专项整治反馈需在3月5日前完成，体现强时效约束▎ 管理责任强化
• 明确各单位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与整改的责任主体
• 强调电子公章与OA系统报送流程，体现政务数字化管理要求
• 项目：要求
> • 政策文号：昆政办发〔2015〕22号
> • 所依省级文号：苏政传发〔2015〕22号
• 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3月5日
• 接收单位：昆山市信息中心
• 报送方式：OA系统（电子档+电子公章）▎ 附件说明
• 附件1：《政府网站专项整治情况反馈表》
• 附件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全文

## 官方来源
- [昆山市人民政府](https://www.ks.gov.cn/kss/c112598/201503/1155bce04cc644bb8d380cc9cb1b0f7c.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kunshan-42673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