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全市《旅游法》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 市级 · 昆山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13-09-0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江苏 昆山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13-09-01
- **发文单位/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 摘要
昆山市旅游 局 昆旅行 字 〔20 1 3 〕 10 号 各 旅游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以下简称《旅游法》） 将于 2013年10月1日 正式实施。为深入推进我市《旅游法》宣贯工作 ， 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 政策速读卡｜关于举办全市《旅游法》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级别**：市级｜**类别**：综合政策｜**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昆山市旅游局

**谁能申报**
全市旅行社、景区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部分旅游行政执法人员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怎么办**
各单位须于2013年9月9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昆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联系电话：57592227，传真号码：57592235。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推进昆山市《旅游法》宣贯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法律素养与安全意识，昆山市旅游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
▎ 培训安排▎ 培训对象
• 全市旅行社、景区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 部分旅游行政执法人员▎ 培训时间
• 2013年9月11日（周三）下午1:30—4:30▎ 培训地点
• 昆山宾馆三楼琼花厅▎ 培训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权威解读
• 主讲人：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贺学良教授▎ 申报与组织
• 各单位须于2013年9月9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昆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 联系电话：57592227
• 传真号码：57592235▎ 政策影响
• 强化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对新法核心条款的理解与执行能力
• 推动执法队伍依法履职水平提升
• 为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全面施行夯实基础
• 项目：内容
> • 政策文号：昆旅行字〔2013〕10号
• 发布单位：昆山市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13年9月3日
• 实施衔接节点：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施行
• 培训性质：全市性法定宣贯培训▎ 附件说明
• 《旅游法》学习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含单位、联系人、移动电话、传真栏）

## 官方来源
- [昆山市人民政府](https://www.ks.gov.cn/kss/c112598/201309/7e8defd93abb463abec944fe0af952f3.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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