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廊坊市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 市级 · 廊坊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5-09-1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廊坊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5-09-19
- **申报截止**：2027-12-31
- **发文单位/来源**：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

## 摘要
廊坊市印发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廊坊产业园区以此方案优化产业集群布局，为招商引资和企业选址提供产业生态支撑，带动厂房出租市场发展。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廊坊市《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技术创新与集群能级提升，核心包括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协作配套与协同创新、加快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强化集群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政策适用于廊坊市域内拥有不少于10家核心企业、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超70%的特色产业集群及成员企业。申报由各县区工信部门组织，经市工信局审核后纳入市级集群名单。方案实施期为三年，覆盖技术攻关、平台扶持、智能改造、商标认证等多维度支持，旨在培育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集群。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为推动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廊坊市制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着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 核心内容▎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综合服务能力。
▎ 协同创新与配套协作
• 鼓励集群内企业协作配套和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关键技术。
▎ 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
• 推进集群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入。
▎ 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
• 加强集群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支持集体商标注册、区域品牌宣传及国内外展会参展。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为廊坊市域内已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产业集群；
• 集群内拥有不少于10家核心企业，主导产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70%以上；
• 具备较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和公共服务基础；
• 廊坊各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集群共建与申报。
▎ 申报流程
•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集群申报；
• 市工信局开展材料审核与实地评估；
• 审核通过后纳入廊坊市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 名单内集群及成员企业依规享受政策支持。
▎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具体举措
• 技术创新：对集群联合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给予优先推荐
• 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按建设投入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 数字化转型：支持集群内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纳入市级技改项目库管理
• 品牌培育：对成功注册集体商标、获得“河北名品”“廊坊优品”认证的集群给予专项激励▎ 适用对象
• 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已形成集聚效应的特色产业集群；
• 集群内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制造业企业；
• 依托产业园区开展集群化发展的创新主体。

## 官方来源
-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https://zfxxgk.lf.gov.cn/SXQD/Detail?id=ACA843AA-BEE1-41DB-BDD5-BA5051F58EAD)（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免费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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