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 市级 · 廊坊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4-30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廊坊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4-30
- **发文单位/来源**：廊坊市政府

## 摘要
（五）阶段性支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开具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

## 政策正文
**一、** 政策优化内容（一）阶段性支持物业费提取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均可申请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提取次数不限，每人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当年未提取的额度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提取申请时应提供缴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

## 官方来源
- [廊坊市政府](https://www.lf.gov.cn/Item/155351.aspx)（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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