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 市级 · 乐山 · 产业园区 · 发布于 2025-12-0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四川省 乐山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5-12-01
- **申报截止**：2027-12-01
- **发文单位/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摘要
乐山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乐府办规〔2022〕4号）和《乐山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24〕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建筑业市场信用体系 （一）依托乐山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环节运用，支持信用良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乐山高新区注册并纳税的建筑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首次被列入“重点支持”“重点扶持”或“重点孵化”培育清单的企业；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2亿元、3亿元或5亿元的企业；在区内承揽项目获评四川省或乐山市标准化工地的企业。

**能补多少**
首次入选“重点支持”清单奖励10万元，“重点扶持”5万元，“重点孵化”2万元；产值首破5亿元、3亿元、2亿元分别奖5万、3万、2万元；连续两年产值超5亿元且增速达10%以上，再奖20万元；获评四川省标准化工地奖励10万元，乐山市标准化工地奖励5万元。

**怎么办**
企业需在2027年12月1日前向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由管委会组织评审后公示。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信用报告、产值证明、项目验收文件等，具体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乐高新开委发〔2025〕6号 政策类别： 产业园区 适用地区： 乐山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惠企政策、乐山、四川 申报截止： 2027-12-01（以原文为准）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谷镇，机关各部门，委属事业单位，各驻区机构，委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乐府办规〔2022〕4号）和《乐山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24〕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建筑业市场信用体系 （一）依托乐山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环节运用，支持信用良好、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的，可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择的重要依据。 （二）鼓励中标乐山高新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优先选择区内诚信建筑企业作为专业或劳务分包单位。鼓励区内企业通过新成立、兼并、收购等方式取得相应施工资质，参与项目建设。 二、培育壮大建筑企业发展 （三）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根据企业资质、信用等级、年度建筑业产值贡献等条件建立全区“重点支持”“重点扶持”和“重点孵化”建筑企业培育清单。对具备3个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3个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乙级）及以上、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年度建筑业产值在本区贡献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首次列入“重点支持”建筑业企业培育清单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具备2个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2个专业分包（乙级）及以上、信用等级C级（含）以上、年度建筑业产值在本区贡献3亿元的建筑业企业，首次列入“重点扶持”建筑业企业培育清单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具备1个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2个专业分包（乙级）及以上、信用等级C级（含）以上、年度建筑业产值在本区贡献2亿元的建筑业企业，首次列入“重点孵化”建筑业企业培育清单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四）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3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次年起，连续2年建筑业产值突破5亿元的且每年同比增速10%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五）注册在乐山高新区的建筑业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承揽的项目被评定为四川省标准化工地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被评定为乐山市标准化工地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对区内建筑业企业在区外承揽项目的，按区外当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的1.5‰给予一次性产值拓展奖励。 （七）推动企业战略合作。鼓励区内培育清单中的企业与入区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满足招标条件后，原则上发包合同中明确要求承建单位选择诚信建筑企业作为分包单位。建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机会清单发布制度，在国有投资项目计划制定后，新城建设局负责整理汇总，其他部门配合，通过集中召开发布会等方式在行业内制定发布（一年不少于两次）。 四、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 （八）深入开展工程领域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对建筑业培育清单中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一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准许将已缴存现金的新增工程采用非现金保证方式替换现金；对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其新增工程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可按1%储存，有2个以上新增工程，其存储比例下浮为0.5%;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照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九）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 （十）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文件中人员、业绩、奖项、信用等条件设定，实施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严厉打击买标、卖标、围标串标和“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投标人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对不诚信的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附则 （十一）数据以行业主管部门为准，补助兑现以年度为单位，各企业次年3月底前向新城建设局申报，新城建设局初审后汇总申请纳入当年财政中期预算。本政策所涉及的支持政策与省、市、区出台的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政策中单项条款可叠加享受。凡政策支持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以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的企业（单位），一律不得享受上述政策；国家和省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支持政策与中央、省、市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有冲突，在本支持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前，以中央、省、市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准。如受奖企业自享受该政策之日起，5年内转出乐山高新区，受奖企业须将所得奖励资金全额退还。 （十二）本政策由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由乐山高新区新城建设局负责办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2年。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1日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xxgkcontent/zwgk_content.shtml?id=20251215135654-494791-00-000)（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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