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井研县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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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乐山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文单位/来源**：乐山市政府

## 摘要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三、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8日 点击下载此…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井研县纯复镇、三江镇、镇阳镇还有竹园镇等地的农村集体。**能补多少**：共计集体农用地0.1356公顷。**怎么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乐山市人民政府近日对井研县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进行了批复。该政策为的是支持井研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促进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广场和水工设施等建设。核心支持措施包括原则同意井研县提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并具体指明了转用的土地位置和面积。适用对象为井研县纯复镇、三江镇、镇阳镇还有竹园镇等地的农村集体农用地。申报建议方面，针对长三角制造业的发展，建议井研县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强调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和监管，确保土地转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文种类：
批复市政府办公室文  号：
> 乐府函土〔2026〕65号
有效常年公开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井研县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井研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井研县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井府〔2026〕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 同意将你县纯复镇观塘村10组、观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庙村1组、红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江镇新胜村14组，镇阳镇两河村11组、毛坝场村6组、石牛坝村1组、石牛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竹园镇竹林村9组、竹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计集体农用地0.1356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35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井研县2026年第3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809公顷、广场用地0.0344公顷、水工设施用地0.0203公顷）。
**三、** 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8日点击下载此文件【返回顶部】

## 官方来源
- [乐山市政府](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zfwj/90053490/865144418545797.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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