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 市级 · 柳州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8-0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柳州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8-08
- **发文单位/来源**：柳州市政府

## 摘要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基础环节。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出于工作调整需要，于2026年8月7日对外发布公告，对一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作废处理，意在确保执法队伍资格信息准确、防止无效证件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本件为行政执法证作废公示，不涉及申报主体，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无资金奖补及任何兑现口径，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无需办理申报；证件作废即时生效，原持证人不再具有该局执法权限，监督举报电话0772-2850142。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基础环节。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出于工作调整需要，于2026年8月7日对外发布公告，对一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作废处理，意在确保执法队伍资格信息准确、防止无效证件继续使用，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明确，作废证件对应持证人为闫书洪，证件编号20020024028，证面标注的有效截止日为2028年6月15日，作废自发布之时即时生效。自证件失效起，原持证人不再享有该局的行政执法权限。公告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渠道，电话为0772-2850142，欢迎社会各界对该局执法工作开展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本件为证件作废类公示公告，属政务信息公开范畴，不含任何资金奖补、税费优惠或项目申报内容，无申报兑现口径。对包括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而言，本件无申报指引价值；企业日常如遇执法人员检查，可参照此类公示信息核验其证件有效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作废的公告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因工作调整，现公告以下行政执法证件作废，即时生效。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8.6.15 证件作废后的原持证人不再具有本单位行政执法权限。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72-2850142。特此公告。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8月7日相关文档：

## 官方来源
- [柳州市政府](http://yjglj.liuzhou.gov.cn/xwzx/tzgg/202608/t20260807_3782019.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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