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溪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 市级 · 泸州 · 资金扶持 · 发布于 2024-06-05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四川省 泸州 纳溪区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2024-06-05
- **申报截止**：2029-06-05
- **发文单位/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摘要
〈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区政府每年组织评选一批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并给予奖励，优先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纳溪区注册、具备建筑业资质，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可申报。按贡献规模分为三类：贡献≥1000万元为“龙头企业”，500万≤贡献＜1000万元为“骨干企业”，100万≤贡献＜500万元为“成长型企业”。

**能补多少**
获评“龙头企业”奖励50万元，“骨干企业”奖励20万元，“成长型企业”奖励10万元。首次突破100亿、50亿、30亿、20亿元营业收入的企业，按泸市府办规〔2023〕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每年由纳溪区政府组织评选，企业需提交上年度纳税、营收等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9年6月5日（以原文为准），申报渠道及流程详见“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或纳溪区政府官网公告。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泸纳委办〔2024〕16号 政策类别： 资金扶持 适用地区： 泸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惠企政策、泸州、四川 申报截止： 2029-06-05（以原文为准） 纳溪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 决策，省委、省政府关于 “ 建筑强省 ” 建设以及市委 、市政府关于 “ 建筑强市 ” 建设的部署要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促 进建筑 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支持建 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 2022 〕 5 号）和《泸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的通知》（泸市府办规〔 2023 〕 1 号）精神，结合我 区实际，制 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区政府每年组织评选一批建筑业龙 头企业、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并给予奖励，优先推荐评选省、 市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凡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命名为 “ 龙头企业 ” ，奖励 50 万 元；上 年度地方经济贡献 500 万元及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命名 为 “ 骨干企业 ” ，奖励 20 万元；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 100 万元及 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命名为 “ 成长型企业 ” ，奖励 10 万元。 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 100 亿元、 50 亿元、 30 亿元、 20 亿元级台阶的企业，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 〈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泸市府 办规〔 2023 〕 1 号）相关规定执行。对营业收入首次迈入 10 亿元、 5 亿元、 3 亿元、 1 亿元级台阶的企业，区政府分别给 予 10 万元、 5 万元、 3 万元、 1 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升级增项。 对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综合资质）、 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二级资质（乙级资质）的企业，分别给 予 500 万元、 100 万元、 20 万元奖励。对晋升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二级资质（乙级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 10 万元奖励。因资质改革工作归集乙级 的企业，不予奖励。 三、鼓励企业对外拓展。 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 过 1 亿元、 5 亿元、 10 亿元的企业，按照《泸州市人民政 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泸市府 办规〔 2023 〕 1 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区外承揽项目在我区缴纳 税收前五名的企业，优先推荐评选省、市 “ 对外拓展优秀建筑业 企业 ” ，企业高管可享受区政府统一组织外出考察交流学习一人 次。 四、支持企业升规入统。 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对新入统且当 年实现建筑业产值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 予 3 万元奖励。强 化统计工作考核，对当年规上企业优秀统计人员， 给予 3600 元 奖励。 五、扶优扶强诚信企业。 建立区属诚信建筑业企业储备库。 鼓励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与诚信建筑业企业合作，对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较好、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给予建设 单位 5 万元奖励；每增加 1000 万元，增加 5 万元奖励，上限 50 万元，奖励金由所在地政府按财政体制分担。鼓励建设单位接受 区外建筑施工企业与诚信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规模 5000 万元以上，且能带动区内企业资质一级升特级（甲级升综 合）、二级升一级（乙级升甲级）的，分别给予区外建筑企业 10 万元、 5 万元奖励，奖励金由参与联合体企业承担。非必须招 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应急工程，鼓励建设单位在诚信建 筑业企业储备库内选择施工单位。 六、鼓励培育引进人才。 区内企业当年新注册或从区外企业 引进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建筑类同级别执业资格人员，且在注册企 业服务期满 2 年以上的，给予企业 2 万元 / 人奖励。对新取得二 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及建筑类同级别执业资格人员、新取得建筑类高级职称人员，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 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泸 市府办规〔 2023 〕 1 号）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人才子女入园入学问题，在区内公办幼 儿园和中小学校统筹解决。 七、支持企业投资建设。 对整体迁入或者新注册落户我区的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按其在我 区首个会计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 70% 予以奖励。对成功引进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法人企业注册在我区的， 区政府对引介 企业或引介人员采取 “ 一事一议 ” 方式给予奖励（ 国家公职人员除 外）。区外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等建筑服务类企业在我区成立独立核算 的分公司，给 予地方经济贡献 50% 奖励。以上奖励金由注册所在地承担。此 项奖励与前述企业对外拓展奖励不重复享受。 八、支持企业创先争优。 对承建项目获得 “ 鲁班奖 ” 、国家优 质工程奖金奖、银奖的我区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 30 万元奖励；对获得 “ 天府杯 ” 金奖、银奖和省结构优质工程奖 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 15 万元、 10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 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 10 万元奖励。 九、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优化施工现场人员监管 “ 锁证 ” 方式， 在建项目仅 “ 锁定 ”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 工程师。同一施工单位在同一工程相邻标段施工过程中，可使用 同一套满足工程规模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落实省、 市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编制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全面推行工程款、民工工资担保制度。严 格实 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制度。 建设单位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不 得以 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不退还质量保证金。 十、支持发展绿色建筑。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 业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 10 万元资金奖补。鼓励建设 单位实施绿色建筑项目，对我区建设项目获评二星级、三星级绿 色建筑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 20 万元资金 奖补；对获评超低能 耗建筑、智能制造、高装配率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资金奖补。大力推广和使用本地 绿色建材，支 持建设单位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凡列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 点的项目通过验收后，按采购金额的 1.1% 给予补助。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 10 万元创新奖励。鼓励企业成立技术研发中心，经相关部门验收合 格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扶持资金，除已明确承担主体外，其余均由 区政府 承担。同一项目、同一类奖励扶持，按就高原则，不重复给予。 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查拟享受奖励扶持企 业依法依规 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并出具审查意见。 所有享受奖励扶持的企业和个人，自受奖励扶持之日起 2 年内不 得转出纳溪区，新注册或转注册人员 2 年内不得转出受奖企业， 否则所得奖励扶持全额退还。 本办法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由泸州市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https://www.sczwfw.gov.cn/tftb/jmopenpub/jmopen_files/webapp/html5/lzszqfwzq/index.html#/policyDetail?id=1907666046018441218&areaCode=510500000000)（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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