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泸州市加快建成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市级 · 泸州 · 产业园区 · 发布于 2023-09-25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四川省 泸州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3-09-25
- **申报截止**：2028-10-26
- **发文单位/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摘要
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泸州市加快建成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十条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球唯一“浓酱双优”和全国优质原酒核心产区优势，巩固提高泸酒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实现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泸州市及周边地区注册的白酒企业，包括龙头企业、腰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贡嘎培优”企业、省“小金花”“原酒二十强”等称号获得者，以及首次实现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可申报。

**能补多少**
对首次上市企业奖励30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分别奖补300万元、100万元；对国家级“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补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200万元；对新建窖池按1000元/口至1500元/口补助；对重点项目生产性场地建设给予实际投资额1%、最高200万元奖补。

**怎么办**
企业需在2028年10月26日前完成申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提交材料，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申报对象须提供认定证书、营收证明、项目验收文件等材料，具体流程以官方公示为准。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泸市府规〔2023〕6号 政策类别： 产业园区 适用地区： 泸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新能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申报截止： 2028-10-26（以原文为准）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加快建成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泸州市加快建成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十条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球唯一“浓酱双优”和全国优质原酒核心产区优势，巩固提高泸酒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实现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优化升级，高水平建设优质浓香白酒核心产区、优质酱酒核心产区和优质原酒核心产区，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聚焦提质倍增，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分类培育市场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腰部企业支撑，扶持其他中小企业进阶上位。支持企业上市，对到沪深北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为省级“贡嘎培优”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中小酒企“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获认定或批准建设的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或首次获得国家部委组织评定的全国性示范类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小金花”、省“原酒二十强”及同级别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获得市级“小巨人”“小巨人”培育或配套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聚焦项目建设，扩大优质产能储能 高水平建设优质浓香白酒核心产区、优质酱酒核心产区和优质原酒核心产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新建成包装生产线、成品库房、科研实验室（非窖池车间、储罐区、陶坛库区）等生产性场地的，给予实际完成建设投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完成新建500口以下浓香型窖池的酒类企业，按1000元/口给予补助；完成新建500口（含）以上的，超过的部分按1500元/口给予补助。对完成新建200口以下酱香型窖池的酒类企业，按1500元/口给予补助；完成新建200口（含）以上的，超过的部分按2000元/口给予补助。新建浓香型窖池单口应不小于15m³，新建酱香型窖池单口应不小于28m³；利用原有窖池进行“浓改酱”或“酱改浓”等改造的不享受该政策，单个企业（项目）窖池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建达标的不锈钢白酒罐库区1000吨（含）以上或陶坛白酒库区500吨（含）以上的，根据其建成储量按照300元/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聚焦品质提升，鼓励酿酒高粱种植 坚守纯粮固态酿造技艺，支持酒类企业带动区县加大酿酒高粱基地建设。对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酿酒专用高粱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原有酿酒专用高粱基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行政村，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新建酿酒专用高粱基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原有酿酒专用高粱基地面积在3000亩以上的乡镇，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新建酿酒专用有机高粱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原有酿酒专用有机高粱基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行政村，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新建酿酒专用有机高粱基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原有酿酒专用有机高粱基地面积在3000亩以上的乡镇，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推广“企业+基地+村”经营模式，支持酒类企业通过采购订单方式加大与高粱种植行政村合作，对当年本地高粱采购金额超过200万元的，给予企业当年累计采购金额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聚焦品牌培育，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支持酒类企业加强品牌塑造，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国家级品牌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四川省老字号、天府名品等省级品牌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加市政府统一组织到市外展会活动参展参会的酒类企业，按照国内展会每户企业每次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白酒企业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在（市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自行新开设品牌店、形象店、旗舰店和文化体验店等展销中心、经营实体网店的，按照每店固定资产投入的5%或年租金的4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户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在国家及省外省级以上媒体投放品牌宣传广告，对宣传内容能充分体现“中国酒城·醉美泸州”城市品牌和“泸州酒”产区品牌的，按品牌推广费用给予2%的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对在境外进行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市场拓展推介，或收购境外品牌、购买品牌商标使用权的，根据场租费、宣传费、收购费、使用费、授权费等实际情况给予奖补支持。 五、聚焦建圈成链，推动优势资源重组 推动要素资源整合，支持酒业园区提质增效，构建完善园区资源性要素配置统筹机制，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重点酒类企业对市内优质原酒酿造企业、窖池等进行并购重组、租赁合作，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整合抱团发展，打造泸州“原酒联盟”，高水平建设优质原酒核心产区。对市内酒类企业实施并购重组的企业，并购后3年内（按所并购企业独立核算）首次实现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较并购当年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并购协议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酒类瓶盖包材、检验检测、物流商贸等白酒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首次实现年度营业收入总额2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速5%以上的，按营业收入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聚焦动能转换，推动数智赋能升级 鼓励有条件的酒类企业创新开拓一条贯通生产端、管理端、营销端全链条的数智化发展道路，利用数字化对产品生产、渠道拓展、用户维护、品牌传播、人才培养、资本运营等环节进行升级和赋能。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动一批规模以上重点酒类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对诊断费用给予补助。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支持酒类企业创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新获评的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给予10万元的奖补。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对获批市级数字化赋能标杆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 七、聚焦多元创新，支持企业拓展赛道 支持探索泸酒文化外延，着力提升酒镇酒庄、特色酒品等文化属性，推动打造泸州“白酒文化IP”。充分激发酒类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对首次成功创建国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酒类企业开展电商直播、网络销售等新媒体经济业务，对年度线上销售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率先布局清香型白酒产能，对首次营收达到5000万元的清香型白酒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竞速发展养生酒、果露酒、鸡尾酒等新赛道，对首次获得省级新赛道领先型“赛手企业”称号的企业，配套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开展白酒生产制造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对纳入国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任务的示范项目，分别按固定资产投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和1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对酒类企业承担国家、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攻关项目，按照实际获得财政资金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进行配套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内和行业等技术标准研制和修订并取得成果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10万元的补助。 八、聚焦绿色安全，推动持续稳定发展 支持酒类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在有限空间、涉爆粉尘、锅炉等高风险环节安装安全信息化、自动化设备和系统，以及新增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投入的，给予每户企业设备或系统购置费用20%、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进一步促进酒类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首次创建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4万元补助。对首次纳入市安办、市酒业发展局安全生产清单制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补助。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酒类生产企业酿酒废水资源化利用，对将酿酒废水采取集中处理的纯粮固态酿造酒类生产企业，按年处理量给予每吨4元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用电相变储能、中水回用、低碳节能、循环利用等创新试点项目，给予项目投入资金10%、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确定为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或节能降碳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对首次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含：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补。鼓励酒类企业开展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首次通过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户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九、聚焦技艺传承，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酒类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新引进生产技能型、市场营销型、企业管理型等人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对首次获评中国酿酒（白酒）大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级品评委（首席品酒师）的，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4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酿酒大师、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品评委（尝评员）的，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2万元和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酒类技能竞赛技术标兵、技术能手等荣誉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市级品评委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获评“酒城工匠”“酒城酒匠”等市级工匠类人才荣誉称号的，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奖励。 十、聚焦要素保障，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对年度新增生产经营性贷款的川酒“小金花”企业、省“原酒20强企业”、泸酒“小巨人（含培育和配套企业）”、市级产业生态链酒类链主企业实施贷款贴息，按当年1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贴息（1年期LPR，若实际利率低于1年期LPR30%，则以实际利率为准），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探索设立酒类产业专业化银行，针对性开发符合酒类企业需求的特色信贷产品。对于成功获得酒类产业专业化银行信贷融资的酒类企业，按照贷款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贴息。降低企业水、电、气等要素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酒类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优先保障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修建多层标准化厂房，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全面推行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预审，实施重大项目节能审查靠前服务。支持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厂区或毗邻区域（已取得供地手续）实施扩能技改。 本政策适用于在我市生产经营的白酒类产业企业（含酒类“小巨人配套企业”和白酒（食品）产业生态链链主企业）。文中所提“首次认定、获得”是指在本政策有效实施期间首次获得相关资质条件。支持使用传统固态酿造技艺的企业享受有关酒类政策。同一企业（项目）申报与现行市级相关扶持政策属同类奖励补助的，按从高、不重复计算的原则执行。单个企业年度享受奖补资金不超过全市酒业年度奖补资金总盘子的10%。 本政策自2023年10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已发布的市级有关酒类扶持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国家、省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泸市府规〔2023〕6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加快建成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https://www.sczwfw.gov.cn/tftb/jmopenpub/jmopen_files/webapp/html5/lzszqfwzq/index.html#/policyDetail?id=1907674866639753218&areaCode=510500000000)（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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