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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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马鞍山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文单位/来源**：马鞍山市政府

## 摘要
指导各县区、开发园区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积极申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开展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排查。支持重大食品犯罪案件调查和审判工作，完善相关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运输企业等**。**能补多少**：资金奖补、税收优惠、加强抽检监测等，具体数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怎么办**：关注政策中的监管要求，规范生产流程，加强质量控制，及时申报相关支持项目。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为的是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措施涵盖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食品贮存全流程监管、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还有食品寄递配送安全管控以及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等方面。其中，强化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如推动实施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加强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还有一点，对食品贮存、运输、寄递配送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强化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的监管力度。为长三角制造业企业申报相关支持，建议关注政策中的资金奖补、税收优惠等支持方式，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7月8日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效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科技赋能、协同发力，聚焦风险防控、责任落地、机制完善，推动食品安全全环节、全过程监管效能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 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
1．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指导各县区、开发园区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积极申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开展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排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深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动治理。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重点品种“一品一策”精准治理，并根据风险等级动态调整重点品种名录。强化日常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农业农村部门定量检测数量达2批次/千人。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加强舆情会商、信息互通、执法联动，严查肉牛注水注胶、违法使用禁限（停）用药物等行为。压实县（区）属地责任和乡镇（街道）监管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管理。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推行重点问题农产品种养风险等级划分。持续开展动物检疫监督专项行动，推进检疫信息化建设，实现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市内销售肉品品质检验证明无纸化，明确电子证明查询方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行为，推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行合格证与追溯码“证码合一”，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查验。推动市、县两级抽检向农批市场延伸，增加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抽检和快检频次，提升检验效能。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鼓励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产品，严格查验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推动市场追溯系统与“牧运通”衔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二、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5．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提升审批效能，加强证前指导和许可实施情况督导。健全许可与监管衔接机制，推行可视化非现场监管，强化问题闭环处置。推进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工艺保护与标准化建设，加强抽检监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配合）
6．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开展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研判行业现状，破解企业发展与监管难点。编制风险清单和防控指南，提升企业质量控制水平和从业人员技能。打造食用植物油生产实训基地，推动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加强新获证特殊食品企业监管，落实半年自查制度，促进食药同源产业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强化备案制度与自我声明公开及监督制度衔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备案后管理，指导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8．完善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加快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中心建设，建立检查员准入与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专业化培养、高效调派及考核监督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三、 规范食品贮存全流程监管
9．加强食品贮存监管。严格监管食品、食用农产品等贮存主体及委托方，开展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实施信用管理。排查冷冻冷藏肉类及制品风险隐患，加大食用农产品收购点、贮存场所巡查监测力度，规范口岸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监管，核查进境粮食国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和储备粮油质量春、秋季普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马鞍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压实食品贮存主体责任。落实《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督促企业建立贮存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防污染风险。将有特殊贮存要求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主体责任工作指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1．强化食品贮存属地管理责任。县（区）政府明确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协同管理。落实外设仓库报告制度，鼓励基层食品安全“四员”上报贮存主体信息，建立监管台账。（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四、 健全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
12．推动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依法对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施准运许可，严格按标准核发准运证明，做好目录制定和制度宣贯，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准运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3．加强食品运输监管。强化散装液态食品等全链条运输监管，压实生产经营者和运输主体责任，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监管，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运输工具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五、 强化食品寄递配送安全管控
14．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加强寄递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健全违法信息报告机制，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开展寄递终端联合检查，鼓励配备冷冻冷藏设备，严查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及配送单位加强送餐人员培训管理，聘请外卖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推行“食安封签”。鼓励平台提供配送信息实时查询服务，规范配送服务；完善网约配送员评价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 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
16．压实网络销售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交易平台行政指导，在集中促销节点发布规范交易提醒，依法依规核查处置食品安全问题，督促平台核验入驻商家资质。推广《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规指引》，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广告监管“清风”行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网络食品销售安全治理。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提升网络交易监测能力。做好违规网站、APP溯源协查，处置不实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开展食品监管领域行刑双向衔接规范化试点，制定实施办法，发布典型案例。积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深入开展“昆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支持重大食品犯罪案件调查和审判工作，完善相关机制，畅通行刑衔接渠道。推进农产品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做好新型非法添加物有毒有害认定工作。（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 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19．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督促平台外卖、连锁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互联网+AI监管”应用，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鼓励外卖骑手开展“随手拍”监督。（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0．强化集中用餐单位协同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本行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抽检监测，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通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发布文明从业倡议书。（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推进直供学校农产品监管制度落地，建立市域联动的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者网格化名录，开展专项抽检。深化中小学食堂治理改革，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春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用好12345热线、省教育问题“码上监督”等平台，及时办理投诉事项，回应群众诉求。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施“互联网+AI监管”，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机制，确保高效规范运行。督促学校健全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校园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 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22．强化进口食品部门监管联动。加强海关、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信息通报和会商机制；对海关通报的进口食品风险信息，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置并反馈。协同开展不合格进口食品处置和溯源。强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马鞍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严格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管理，加强政策宣贯，督促召回责任方履行义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马鞍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协同，抓好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措施落地。要强化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加强政策法规和科普宣传，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发挥好专家委员会作用。要公开监管信息，畅通投诉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 官方来源
- [马鞍山市政府](https://www.mas.gov.cn/xxgk/openness/detail/content/6a5653a1886688596a8b4578.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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