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市级 · 绵阳 · 产业园区 · 发布于 2024-07-06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四川省 绵阳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4-07-06
- **发文单位/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摘要
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提升质量水平，激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活力，示范带动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增强北川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川省质量促进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重点产业园区内组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全县领先水平，且对县域高质量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可申报。每届获奖组织不超过2家。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公示，无直接资金补助或奖励金额说明，获奖组织将获得县政府通报表扬及授牌，具体激励措施以后续配套政策为准。

**怎么办**
关注北川县市场监管局官网或“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发布申报通知，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县市场监管局评审办；申报时间为每两年一次，具体批次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北府办规〔2024〕3号 政策类别： 产业园区 适用地区： 绵阳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节能环保、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惠企政策、绵阳、四川 四川北川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北川〉通航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县五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提升质量水平，激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活力，示范带动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增强北川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绵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北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县政府质量奖）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县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在全县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 第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自愿申请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县政府质量奖原则上每两年评审一届，每届县政府质量奖评审获奖组织不超过2家。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扬、监督和管理等。 第六条 为确保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在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县政府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县长兼任评委会主任，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评委会副主任，成员由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评委会下设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评审办主任。 第七条 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推动、指导和监督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开展，研究决定评审活动重大事项； （二）审定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等工作规范； （三）指导评审办日常工作，监督评审办和评审组工作； （四）审核拟授奖组织，并提请县政府审批。 第八条 评审办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修）定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等工作规范； （二）组织开展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 （三）审查申报组织资格，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名单； （四）组建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进行评审，指导、监督评审组工作； （五）向评委会报告评审结果，提出拟授奖组织名单，受评委会委托向社会公示； （六）负责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 （七）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 （八）承办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评审组由3—5名评审员组成，实行评审组长负责 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申报组织资料，提出现场评审的组织名单； （二）安排现场评审实施计划，实施现场评审； （三）向评审办提交评审结果，提出推荐拟授奖组织名单。 第十条 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 （三）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在五大产业链创新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有重大技术创新或有巨大品牌影响力； （四）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县政府质量奖： （一）近3年有质量、安全、环保等县级及以上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二）近3年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 （三）近3年参加政府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四）近3年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五）近3年有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 （六）近3年有被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 （七）近3年内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等其他符合联合惩戒的失信行为的。 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的组织申报县政府质量奖。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结合领导组织、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内容作为评审标准。 第十四条 评审要点总分为100分，获奖组织评审得分不得低于80分（含80分），若当年所有申报组织未能达到最低得分的，该奖项空缺。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发布通知。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评审办发布申报通知或公告，并在网站媒体等政府公众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十六条 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可自愿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经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办，其中，非营利性组织应当同时获得县级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由评审办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评审办会同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对申报组织的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名单。 第十八条 现场评审。评审办组织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被评审组织签字确认现场评审结果。 第十九条 评委会审议。评审办汇总评审组的建议后，将组织的申报材料、现场评审等情况提交评委会审议。经评委会审议后，确定推荐授奖组织名单。 第二十条 社会公示。评委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推荐授奖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反映的问题，由评审办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评委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审批通报。评委会对推荐授奖组织进行公示后，确定拟授奖组织名单，经县政府审定后，以县政府名义发文通报并予以公布。 第六章 表扬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首次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县政府颁发奖牌，并一次性奖励3万元/家。对再次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县政府颁发奖牌，不再进行资金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的可同时申请县政府质量奖。相关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奖组织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等投入，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获奖组织可在对外宣传中使用获奖名称，但必须标明获奖年度，并不得在包装、装潢上标注获奖名称。 第二十五条 县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获奖组织质量改进和创新活动的扶持力度，积极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经验和成果，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质量奖项。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获奖组织应当持续学习应用先进质量理论、方法，并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绩效。 第二十七条 县政府质量奖实行动态管理。获奖组织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核实后报请县政府批准，撤销其县政府质量奖，收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 （二）发生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较大事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各级各部门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四）消费者（用户）反映强烈，有重大投诉，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凡被撤销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不得在对外宣传中使用已被撤销的获奖名称，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获奖组织的日常监管，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参与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人员应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保守组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评审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违反评审纪律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8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要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要点 评审指标 评审要点 评分分值 领导组织 规范经营管理，领导重视并亲自推动质量安全工作； 20分 建立以质量为基石的经营发展战略； 建立具有特色的企业质量文化和品牌文化； 营造诚信守法、爱岗敬业、关注绩效、促进组织学习和员工学习的环境； 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尊重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妥善解决争议和赔偿； 负责人具有企业家精神。 质量管理 落实首席质量官、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质量安全“一票否决”、质量考核及岗位质量规范等相关制度； 30分 履行质量担保责任、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具有强烈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 取得质量安全相关认证； 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化工作； 执行计量规范管理； 发扬工匠精神，打造高质量的产品，提高组织的核心竞争力。 技术创新 将创新理念融入到组织之中，实施创新管理，以提高组织效益和竞争优势； 20分 将创新理念融入到组织之中，实施创新管理，以提高组织效益和竞争优势； 技术创新 根据组织的战略任务，结合技术和产品发展的趋势，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管理创新，包括针对具体质量问题，创新管理工具和方法，以使组织的各项活动更加高效； 积极学习和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并对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和知识进行系统管理，持续提高组织的纠错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解决“卡脖子”等技术难题； 将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抓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 核心技术或服务转换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情况； 核心技术或服务转成自主知识产权，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版权等的情况； 品牌建设 将品牌建设纳入总体发展战略； 20分 创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品牌文化，实现质量与品牌的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对品牌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评估，采取有效的品牌发展和改进品牌管理措施，提升品牌的知名度、认知度、忠诚度和美誉度； 参加“中国品牌日”等国家重大活动； 妥善处理顾客投诉，确保投诉得到有效、快速地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顾客不满和业务流失； 采取有效的品牌保护措施，防止品牌侵权行为，维护品牌形象及品牌自身利益。 社会和经济效益 主品牌在市场的影响情况，如顾客满意度，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等。 10分 合计 100分 政策解读：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_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beichuan.gov.cn)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http://www.beichuan.gov.cn/public/content/44031451)（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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