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市级 · 南充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5-06-30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四川省 南充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5-06-30
- **发文单位/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摘要
的《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该政策措施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92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6月30日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决策部署，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南充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首次纳入规上统计并保持1年以上（含月度升规）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且增速正增长的新赛道产业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认定的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产业化或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

**能补多少**
首次升规入统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年度）或15万（月度）；每净增1户规上企业，所在县区获30万元培育补助；新赛道企业按营收每增5亿元奖励10万元，最高至100万元；技术改造项目按投资额10%补助，最高800万元，重点项目最高支持15%，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平台创建类项目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国家级）、30万元（省级）。

**怎么办**
企业应于项目竣工或平台认定后向属地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县（市、区）初审后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具体申报时间以“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公告为准，逾期不受理。本件为政策文件修订印发，申报细则待后续配套发布，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南府规〔2025〕5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南充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现代服务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惠企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最新政策法规要求，市政府对2023年12月印发的《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该政策措施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92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动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工作要求，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企业培育发展 1. 支持小微企业加快成长。对首次纳入规上统计并保持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属年度升规入统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属月度升规入统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每净增1户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所在县（市、区）30万元补助，用于支持升规培育工作。 2. 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市级及以上新赛道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当年保持增速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5亿元再奖励10万元；对其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且当年保持增速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着力提升发展能级 3. 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其中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设备投入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额60%比例），按不超过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补助；以分期付款方式购置大额设备（单套支付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设备更新项目，按当年实际发生的设备付款额给予总额不超过10%的事后补助，单台设备最长可连续补助3年，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800万元。对纳入国省补短板锻长板、国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省级新赛道产业的重点项目，以及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和国、省链主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将最高支持比例提升至15%，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已获得中、省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按当年已获得中、省级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20%进行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 支持企业平台创建。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检验检测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 5. 支持企业争创品牌。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6. 支持企业技术攻关。对首次通过国、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认定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经国、省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认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和示范机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对牵头承担国家专项任务，实施国、省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企业，按不超过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 7. 支持校企合作创新。建立企业“揭榜挂帅”项目库，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研发投入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有关单位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与驻市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研究院），纳入市企合作支持资金范围。 8. 支持提升品牌质量。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等国家级品牌奖项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南充市质量奖等省级、市级品牌奖项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中国质量奖、四川省天府质量奖等国家级、省级品牌提名奖奖项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 9.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对获评国家级、省级零碳（工业）试点园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或绿色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节水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当年新建成且装机规模在500千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每千瓦200元给予应用企业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三、大力实施“智改数转” 10. 支持中小企业“智改数转”。对实施微智改项目且线下诊断评价等级达到L1（含SL1）级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按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总投资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评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或工厂的工业企业，按实际投资额（含软件）15%的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补助。对成功申报国、省级“智改数转”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 11. 支持数字化平台建设。对完成市内备案的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设备（含软件）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四、推进园区提档升级 12. 支持园区提升能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化工园区、成功扩区的化工园区、成功创建为D级化工园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园区，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13. 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对新建成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不超过已完成资产投资额1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五、助力企业拓展市场 14.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参加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展会（活动）的企业一律免收展位费，对其中参加跨省（市）展会（活动）或省内由省级及以上部门主办的展会（活动），可视情况给予每户参展企业不超过3000元的费用补助。支持企业加强产业链协同配套发展，对符合条件且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补贴。支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商会、中心）牵头举办供应链对接活动，促进制造业供需对接。 六、强化要素资源保障 15. 缓解企业融资压力。积极推广“制惠贷”“园保贷”，提高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效益，缓解工业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对工业企业用于扩大生产、技改研发、购买原料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融资借款，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贴息补助。 16.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加强用地指标统筹，各县（市、区）每年按不低于当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0%的比例安排工业用地，优先支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单列兜底土地指标。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业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鼓励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在符合详细规划并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进行厂房加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可按幢、层等为基本单元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 17. 建立“建圈强链评价体系”。评选“链主、链属、关键配套”企业，确定全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和细分赛道，建立重点企业目录库，支持目录库在库企业和当年拉练项目、当年升规项目。 18.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坚持专款专用、强化监督指导，每年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各县（市、区）补助资金额度挂钩。     本措施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政策措施所涉及奖补标准，根据工业发展资金预算及项目投资额度分级等因素，在前述上限内经综合测算后确定。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级产业发展财政资金奖补。鼓励县（市、区）政策与市级政策进行叠合。此前与本文件内容不相符的，以本文件为准。实施过程中，如国省市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原《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3〕3号）同时废止。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http://www.nanchong.gov.cn/zwgk/zc/zfwj/nfg/t_2210458.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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