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五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版）
> 区县级 · 南宁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5-06-17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区县级
- **适用地区**：南宁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5-06-17
- **申报截止**：2027-12-31
- **发文单位/来源**：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 摘要
五象新区出台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措施，新建科技园区按500元/平方米建设补助，每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等在产业园区落地，助力企业在五象新区选址和招商引资。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南宁市五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版）》于2025年6月12日印发，核心包括：对新建科技园区按产业用地部分给予500元/平方米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允许工业用地兼容研发、办公、商业功能，但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15%、建筑面积不超过30%；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六类主体；申报主体须为在五象新区注册并开展生产经营的独立法人。政策由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范围覆盖南宁市五象新区全域。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2025年6月12日，五象新区正式印发《南宁市五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版）》，旨在强化区域创新载体建设，优化产业用地功能配置，支撑南宁市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 核心内容▎ 科技园区建设补助
• 新建科技园区按产业用地部分给予500元/平方米补助
• 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创新平台支持
• 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 用地混合布置机制
• 允许同一地块内工业与研发、办公、商业等功能互利共享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
• 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五象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
• 适用对象包括：
• 高新技术企业
• 瞪羚企业
• 独角兽培育企业
• 科创板上市企业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企业▎ 政策影响▎ 空间功能优化
• 打破传统单一工业用地限制，推动“生产+研发+服务”复合型空间供给▎ 产业能级提升
• 通过高额度建设补助和平台支持，加速集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与创新资源
• 支持类型：标准，上限
• 科技园区建设补助：500元/平方米（按产业用地部分），5000万元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15%，—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比：≤30%，—▎ 申报流程
• 向五象新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政策来源
• 发布单位：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7日

## 官方来源
- [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http://nnwxxq.gxzf.gov.cn/zfxxgk/zcwj/wxgw/t21209520.s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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