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 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市级 · 南阳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10-0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南阳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10-09
- **发文单位/来源**：南阳市政府

## 摘要
宛政土〔2026〕87号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6〕472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区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9872公顷(其中:耕地1.7028公顷),作为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能补多少**：补充耕地1.7308公顷。
**怎么办**：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南阳市积极响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指导，针对2025年度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同意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转用并征收2.987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7028公顷。此举为的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城市建设的土地供应。核心支持措施包括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适用对象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具体措施包括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等。申报建议：结合长三角制造业发展，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充分利用此政策，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农民权益保障。
> 宛政土〔2026〕87号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6〕472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区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9872公顷(其中:耕地1.7028公顷),作为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区。你区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730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你区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28日

## 官方来源
- [南阳市政府](https://www.nanyang.gov.cn/2026/10-09/1444084.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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