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市级 · 南阳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09-20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南阳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9-20
- **发文单位/来源**：南阳市政府

## 摘要
宛政土〔2026〕85号南召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召职政土〔2026〕7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南召县皇路店镇高咀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能补多少**：2.9117公顷耕地和0.4568公顷其他农用地，共计3.3685公顷。
**怎么办**：需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落实补充耕地方案。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背景目的：为响应国家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申请。核心支持措施与适用对象：同意南召县转用2.9117公顷耕地和0.4568公顷其他农用地，共计3.3685公顷，作为村镇建设用地。适用对象为南召县皇路店镇高咀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操作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提升。申报建议：对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应关注土地转用政策，合理规划用地，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关注补充耕地方案的实施，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宛政土〔2026〕85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召职政土〔2026〕7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县转用南召县皇路店镇1个镇高咀坡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9117公顷、其他农用地0.4568公顷,共计3.3685公顷(其中:耕地2.9117公顷),作为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docx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14日

## 官方来源
- [南阳市政府](https://www.nanyang.gov.cn/2026/09-20/1438155.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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