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淅川县2026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
> 市级 · 南阳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10-30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南阳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10-30
- **发文单位/来源**：南阳市政府

## 摘要
宛政土〔2026〕96号淅川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淅川县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淅政土〔2026〕9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转用寺…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淅川县自然资源部门**能补多少**：2.0877公顷耕地**怎么办**：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农用地转用方案，落实补充耕地方案。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南阳市人民政府近日批复了淅川县2026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农用地转用申请。此批复为的是支持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首先，批复同意将寺湾镇西营村等地的耕地、草地、园地等共计2.6370公顷转为村镇农用地，具体包括2.0877公顷耕地。其次，要求淅川县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农用地转用方案，并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最后，建议淅川县在长三角制造业发展背景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批复政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
> 宛政土〔2026〕96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淅川县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淅政土〔2026〕9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县转用寺湾镇西营村集体耕地2.0877公顷,其他草地0.2082公顷、农村道路0.0579公顷,清凉寺村集体园地0.2832公顷,合计2.6370公顷(其中:耕地2.0877公顷),作为淅川县2026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农用地转用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 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管控要求。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8日

## 官方来源
- [南阳市政府](https://www.nanyang.gov.cn/2026/10-30/1451226.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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