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补助和奖励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 市级 · 宁波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08-04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宁波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8-04
- **发文单位/来源**：宁波市政府

## 摘要
为明确我市相关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切实保障被补偿人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补助和奖励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三、政策解读（一）主要内容《规定》主要包括征地房屋补偿与征地房屋奖…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补助和奖励规定》于2026年7月23日起施行，共设9个项目，覆盖补偿、补助与奖励三类。核心标准包括：住宅搬迁费150元/㎡（保底1万元）；市六区住宅临时安置费20元/㎡·月（面积限75–250㎡）；非住宅搬迁及停产停业补偿统一按评估价3%或5%执行；住宅货币补偿奖励达15%，购房补助为补偿资金或购房价税合计额的10%（限12个月内本市购房）；签约腾退奖励为每户3万元（住宅）或评估价5%（非住宅）；电梯公摊补助分3㎡（单梯）与10㎡（双梯及以上）。政策全域适用搬迁、停产停业等5项，其余4项限市六区。解读机关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确定，以及货币补偿奖励、购房补助、公摊面积补助、签约腾退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公布。为明确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切实保障被补偿人合法权益，结合宁波实际，制定本《规定》。
▎ 制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
▎ 核心内容▎ 征地房屋补偿项目
• 住宅用房搬迁费：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一次性计算；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补偿。
• 住宅用房临时安置费：
• 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按合法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算；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按250平方米计；低于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
• 县（市）（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标准由属地另行制定。
• 非住宅用房搬迁和临时安置费：
• 商业、办公用房：按评估价值的3%补偿；
• 工业、仓储及其他类型非住宅用房：按评估价值的5%补偿。
• 非住宅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非住宅用房评估价值的3%补偿。
▎ 征地房屋奖励和补助项目
• 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奖励：
• 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奉化区：按货币补偿资金的15%给予奖励；
• 镇海区、北仑区：按不高于货币补偿资金15%的比例给予奖励，具体比例由两区另行制定；
• 县（市）：标准由属地另行制定。
• 非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奖励：按非住宅用房评估价值的15%奖励。
• 住宅用房货币补偿购房补助：
• 适用对象：市六区住宅用房被补偿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将全部补偿资金兑换为房票；
• 购房时限：在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用房（含车库、车位）；
• 补助标准：按货币补偿资金或购房纳税凭证记载的价税合计金额的10%给予补助；
• 前置购房情形：在征收土地预公告或拆迁公告发布后购房的，协议生效后仍可按前述标准申请补助；
• 县（市）：标准由属地另行制定。
• 安置房公摊面积补助：
• 每单元设置1部电梯的，补助3平方米建筑面积；
• 设置2部及以上电梯的，补助10平方米建筑面积。
• 签约腾退奖励：
• 市六区住宅用房被补偿人：按每户3万元给予奖励；
• 市六区非住宅用房被补偿人：按非住宅用房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
• 县（市）：标准由属地另行制定。
▎ 适用范围
• 项目：适用区域
• 住宅用房搬迁费：宁波全大市
• 非住宅用房搬迁和临时安置费：宁波全大市
• 非住宅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宁波全大市
• 非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奖励：宁波全大市
• 安置房公摊面积补助：宁波全大市
• 住宅用房临时安置费：市六区
• 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奖励：市六区
• 住宅用房货币补偿购房补助：市六区
• 签约腾退奖励：市六区▎ 申报条件与执行要点
• 搬迁费实行一次性补偿，不按搬迁次数重复计取。
• 购房补助申请凭证：
• 购买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和购房纳税凭证；
• 购买期房：提供预购商品房网签备案买卖合同和全款购房凭证。
• 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执行属地行政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
▎ 实施时间
• 本规定自2026年7月23日起施行。
▎ 解读机关
• 解读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联系人：金宇宏
• 联系电话：0574-89284775

## 官方来源
- [宁波市政府](https://www.ningbo.gov.cn/col/col1229096002/art/2026/art_04026ad042714f3190e748054ed1db9d.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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