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 市级 · 莆田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8-0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莆田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8-08
- **发文单位/来源**：莆田市政府

## 摘要
依据全国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规则，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消防、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机制，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倾斜、向失信主体聚焦，实现精准画像、靶向监管。…

## 政策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7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莆田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市“一五二三四”发展战略，巩固拓展“诚信莆田”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效能、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支撑和战略引领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全市实际，推进“诚信莆田”建设向纵深迈进。到2028年底，构建起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各环节、彰显莆田特色、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信用支撑。
**二、** 重点任务（一）实施信用数据提质工程
1.推动信息归集共享。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版）动态调整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法依规形成行业信用记录，认定失信信息并明确失信严重程度。依托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规范报送信息，确保全面覆盖、标准统一。2026年12月底前实现税收缴纳、社保缴交、水电气缴费等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严格落实“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完整、准确上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税务局、医保局、木兰集团、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公积金中心等数据源单位，市数字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健全数据复核、修正机制，做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责任可究。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纠错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重错码数据专项清理。自2026年第三季度起，市发改委每半年牵头开展一次全市数据归集共享质效综合评估，推动数据治理从被动纠错向主动防控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直相关单位，各数据源单位，市数字集团）
3.严格信息公示规范。政府公共网站（平台）应使用与“信用中国（福建莆田）”网站公示内容相同、期限一致的公共信用信息。市发改委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三方机构（平台）违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情况，维护信用信息公示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直相关单位）（二）实施信用监管增效工程
4.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依据全国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规则，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消防、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机制，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倾斜、向失信主体聚焦，实现精准画像、靶向监管。2026年底前，在“信用中国（福建莆田）”网站同步开设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专栏，推动评价结果共享应用，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责任单位：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5.规范激励惩戒措施。2028年底前，统筹创建不少于10个信用应用场景，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市直相关单位结合公共服务、财政支持、公共资源交易、荣誉表彰和金融信贷等领域积极创建，形成梯次推进、特色鲜明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依法依规公开名单并实施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6.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理、有错必纠。2026年底前，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信用修复线下服务窗口全覆盖，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单位）（三）实施主体信用提升工程
7.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对依法依规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政府及其部门（含下属单位），限制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试点示范和评先评优。加强拖欠企业账款信用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舆情监测和联动处置机制，重点防范化解舆情曝光的失信事件，特别是涉医疗、安全、食品等重大负面舆情事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市法院，市委网信办）
8.提升企业信用管理。加强电商、鞋服、工艺美术等莆田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信用建设，培育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探索“信用+园区治理”等模式。依法依规开展家政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防范化解非法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失信事件。在确保保密和敏感信息安全前提下，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开展信用状况披露。遵循“先易后难、分类处置、协同推进、防控风险”原则，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工作，优化市场主体结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公安局，市法院，市委政法委、网信办，莆田金融监管分局，人行莆田市分行）
9.加强社会组织诚信。民政部门加强社会组织信用风险监测，依法依规将失信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要将诚信教育纳入业务培训，结合党建工作融入党组织活动。行业协会商会要规范信用评价、资质评定等行为，并通过“信用中国（福建莆田）”网站公示收费情况。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
10.推进司法信息公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向当事人推送执行通知送达、财产处置进展、失信异议办理进展等关键节点信息，推动审判、执行等核心环节信息常态化公开。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加强涉企信用惩戒执法检察监督。有序公示法律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资质、收费标准信息。（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
11.构建个人信用体系。2027年底前完成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10个领域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档案建设。2026年底前构建具有莆田特色的“木兰分”个人信用积分体系，加快培育“信用+”创新应用场景。2027年底前实现个人信用应用场景跨城市互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信息中心，市直相关单位）（四）实施信用应用拓展工程
12.拓展信用融资服务。发挥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级“信易贷”平台作用，提升信用贷款比重，推动融资服务从抵押担保向信用赋能转型。优化“闽易融”贷款码功能，提高企业融资信用信息服务水平。（责任单位：莆田金融监管分局，人行莆田市分行，市发改委、信息中心）
13.深化信用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全市一张图”数字化治理优势，将信用管理嵌入城市治理全过程。探索信用街区、信用景区建设，推广“信用+调解”“信用+物业管理”“信用+文旅消费”等模式；探索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建设，推广“信用+乡村振兴”“信用+邻里关系”“信用+契约管理”等模式，推动信用建设与基层自治有机融合。持续推进金融信用村、乡镇、县建设，助力乡村善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莆田市分行，市直相关单位）
14.培育信用服务产业。拓展信用数据应用、信用评价、信用咨询、信用科技等信用业态，推动信用服务向专业化、市场化、高端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人行莆田市分行）
15.推动区域信用合作。推广应用台商台胞信用证书，扩大闽台征信产品互认范围，支持在招商引资、信贷融资等领域应用台湾地区信用报告。与周边省、市开展跨区域信用评价结果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服务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信用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信息中心，人行莆田市分行）（五）实施诚信文化涵养工程
16.推广诚信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诚信莆田”系列主题活动，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深入挖掘诚信文化与妈祖信俗、莆商精神的深刻内涵，形成彰显地方特色、具有群众基础的诚信文化品牌。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力度，推荐参评“诚信之星”。依法依规曝光严重失信行为，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市诚信促进会）三、 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要切实履行辖区、主管行业领域信用建设责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发改委、人行莆田市分行履行“双牵头”职责，按季调度推进，建立健全会商研判、评估通报、督导落实机制。积极巩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以创促建、以评促优。将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平台运维、场景开发、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序开展，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等方式拓宽投入渠道，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莆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清单附件莆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清单序号重点任务具体工作牵头单位（部门）完成时限一、 信用数据提质工程1规范数据归集归集医疗保险缴费、水费、电费信息，与存续企业总量比值达到40%以上；归集住房公积金信息，与存续企业总量比值达到10%以上；归集纳税信息，与存续企业总量比值达到20%以上。
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税务局、医保局、木兰集团、供电公司、公积金中心等数据源单位有关数据源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026年12月2规范、及时上报“双公示”信息。上报率达到100%，合规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100%。
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直相关单位持续推进3“双公示”信息异议协同处理。有效异议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并报送正确信息，不发生无故驳回或溯源核实错误情况。
市信息中心、市直相关单位有效降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赋码数量。
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市委编办2026年12月5开展数据归集共享质效评估，对数据归集合规率、重错码赋码率等核心指标进行评估并通报结果。
市发改委、信息中心持续推进6信用网站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每年完成网络安全等保备案、测评。
牵头单位（部门）完成时限二、 信用监管增效工程7推行信用修复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信用修复线下服务窗口全覆盖；推进“信用修复进园区”培训工作；信用修复受理阶段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阶段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单位2026年12月8落实“两书同达”工作机制，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率达到100%。
市直相关单位2026年12月9激励守信行为统筹创建不少于10个信用应用场景。
市直相关单位2028年底前10有效降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企业数量，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占城市存续企业总量比例严格控制在4%以下；监测月新增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数量占比控制在0.5%以下。
市直相关单位2026年12月11受到行政处罚且仍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企业数量占城市存续企业总量比例控制在6%以下。
市直相关单位持续推进三、 主体信用提升工程12政务诚信建设监测、化解、防范舆情曝光的失信事件，特别是涉医疗、安全、食品等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及非法集资诈骗事件。
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莆田金融监管分局，人行莆田市分行，市委网信办等持续推进13确保不出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
各市直相关单位持续推进14地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件清欠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件未办结化解笔数占已认定为失信行为笔数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市工信局、财政局，市法院牵头单位（部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地方违背市场准入制度情况进行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无通报案例。
加强电商、鞋服、工艺美术等莆田特色产业领域信用建设，培育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市商务局、工信局等持续推进17落实省级出台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
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12月18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2027年底前19推动行业内国有企业率先开展信用状况披露。
市国资委、市直相关单位2028年底前20个人信用建设完成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10个领域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档案建设。
市直相关单位2027年底前21规范自然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立“木兰分”自然人信用分正向应用场景。
市发改委、财政局、信息中心，市直相关单位2026年12月22守信激励企业占当地存续企业的比例不低于15%。
市直相关单位2028年底前四、 信用应用拓展工程23推行信用报告推进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专项信用报告自主查询、 服务。
市直相关单位2026年12月24推广信用融资发挥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级“信易贷”平台作用，提升信用贷款比重，提高企业融资信用信息服务水平。
人行莆田市分行，莆田金融监管分局2026年12月25推进金融信用村、乡镇、县建设，有效提升融资可获得性。
人行莆田市分行牵头单位（部门）拓展信用数据应用、信用评价、信用咨询、信用科技等信用产业。
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人行莆田市分行等持续推进五、 诚信文化涵养工程27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进园区、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每领域每月常态化开展诚信文化活动。
市工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聚焦细分领域，每月常态化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活动。
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等开展“诚信莆田”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妈祖文化、莆商精神等地方特色，常态化组织系列主题活动。
总结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信用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争取在国家有关部门、中央媒体认定并在全国推广，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省级以上部门推广。
市直相关单位持续推进

## 官方来源
- [莆田市政府](http://www.putian.gov.cn/zfxxgk/szfwj/qt/202608/t20260805_2228698.htm)（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putian-41005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