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废止《清远市总部企业落户奖、经济贡献奖和高管生活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市级 · 清远 · 资金扶持 · 发布于 2024-08-2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广东省 清远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2024-08-28
- **发文单位/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 摘要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清远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进一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本件为政策废止通知，原《清远市总部企业落户奖、经济贡献奖和高管生活补助实施细则》已正式废止，自2024年8月26日起停止执行。当前无新申报口径，原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再适用该政策。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原政策中明确的总部企业落户奖最高500万元、经济贡献奖最高300万元、高管生活补助最高20万元/人等标准已失效，不再执行。具体补偿金额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怎么办**
无需申报，该政策已废止。企业应关注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后续发布的替代性扶持政策，及时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申报信息。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适用地区：清远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惠企政策、清远
- 发布日期：2024-08-28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清远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现决定对《清远市总部企业落户奖、经济贡献奖和高管生活补助实施细则》（清工信〔2021〕134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26日🎯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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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清远市人民政府](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olicy/policyinfo/nfsheqigsxx1908728)（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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