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 市级 · 清远 · 资金扶持 · 发布于 2024-05-2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市级
- **适用地区**：广东省 清远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2024-05-29
- **发文单位/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 摘要
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产业“五大一深化”总体工作要求，聚焦打造清远鸡、英德红茶、连州菜心、清远丝苗米、西牛麻竹笋五大百亿级农业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清远市范围内从事清远鸡、英德红茶、连州菜心、清远丝苗米、西牛麻竹笋五大百亿农业产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报。乡村运营示范点项目限各县（市、区）推荐的村级单位申报，需具备超50万元项目总投资条件。

**能补多少**
单个项目最高奖补10万元，用于乡村运营示范点建设；品牌推广、展会参展、广告投放等项目按实际支出据实补助，总额上限为624万元；西牛麻竹笋产业项目获254万元专项支持，其中品牌建设与营销推广占主要部分；农业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获300万元支持，每亩建设标准以实际批复为准。

**怎么办**
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县级初审后统一报送至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徐嘉宇，电话：3374393。本件为资金使用方案公示，无具体申报时间及流程细则，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清远市人民政府 政策类别： 资金扶持 适用地区： 清远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现代服务业、惠企政策、清远 清农农函〔2024〕42号 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检验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联系人：徐嘉宇，联系电话：3374393） 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 一、资金预算及管理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产业“五大一深化”总体工作要求，聚焦打造清远鸡、英德红茶、连州菜心、清远丝苗米、西牛麻竹笋五大百亿级农业产业。2024年度，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共4440万元，由我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实施工作。其中，第一批安排的资金共3042.4万元，第二批安排的资金共1397.6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一）第一批安排的资金，共3042.4万元 1.清远市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专项（第一批），624万元。 以“清远好风土”及五大百亿农业产业为主，开展清远鸡、英德红茶等区域公用品牌专题推介活动,举办清远市庆祝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等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业交易会（广东省现代农业博览会）、第六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农业类展会，开展“清远好风土”及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广告投放等。 2.扶持乡村运营项目专项，420万元。其中： （1）建设农业设施大棚（300万元）：拟在连州市保安镇等地建设约100亩的农业设施大棚。 （2）培育乡村运营示范点（80万元）：对各县（市、区）推荐申请的乡村运营村进行评审，在2023年乡村运营村中选树市级示范点8个，对乡村运营示范村重点开展产业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进行奖补，原则上每个项目总投资需要超50万元，根据项目效益给予每村10万元的奖补，共80万元。 （3）开展专项培训宣讲、研讨、课题研究（40万元）：①分批对8个县（市、区）有关镇村干部开展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对85个镇（街）镇村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培训、宣讲，共20万元。②加强与国内乡村运营专家交流合作，定期开展研讨和课题研究，及时总结清远乡村运营经验，以更高的理论指导其他村组开展乡村运营，共10万元。③举办多场项目推介会或新闻发布会，掀起乡村运营工作热潮，共10万元。 3.西牛麻竹笋产业发展专项，480万元。其中： （1）西牛麻竹笋品牌建设、预制菜产品研发及营销推广项目（254万元）：主要用于西牛麻竹笋区域公共品牌营销推广，建设西牛麻竹笋线上品牌馆，开展西牛麻竹笋走出去活动，组织西牛麻竹笋产业发展系列活动，进行西牛麻竹笋预制菜产品研发及营销推广。 （2）西牛麻竹笋尝鲜季系列活动项目（226万元）：主要用于举办西牛麻竹笋产业推介会、开展笋王争霸与厨王争霸赛活动和五产特色市集活动。 4.清远优质稻（丝苗米）产业发展专项，111万元。其中： （1）举办2024年春耕备耕暨百亿丝苗米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活动，25万元。 （2）开展2024年度清远市受污染耕地项目，提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支撑服务，包括编制有关方案，提供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编制自评或总结报告等，20万元。 （3）举办2024年全市粮食机收减损比武大赛，10万元。 （4）开展清远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按双随机要求，冬春、夏秋季节分两次到基层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经营门店抽取水稻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并按照品种和批次抽取代表性种子进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品种真实性检测，以及转基因成份检测，6万元。 （5）开展清远市丝苗米跨县集群产业园项目服务管理咨询工作费用，50万元。 5.举办科技创新五产引领中国（清远）乡村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费用，203万元。 拟于2024年举办“科技创新五产引领中国（清远）乡村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分为现场大会、实地调研、专家团队实地指导等三方面。资金主要用于会议会务服务及现场搭建，开展会议宣传推广等。 6.扶持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承担的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及试验示范推广专项，163万元。 其中： （1）清远市魔芋栽培试验示范项目（50万元）：在8个县（市、区）开展魔芋栽培试验，计划每个县（市、区）种植5亩，并开展多种栽培模式，包括：光伏下套种魔芋试验；林下套种试验；与高杆作物套种试验；与耐阴的作物套种试验；与百香果套种试验。 （2）现代农业科研示范基地维护与科研活动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三坑现代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建设、维护及正常运营，包括大棚修缮、园区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聘请临时工开展基地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等；开展水稻等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引进水稻、兰科植物等作物新品种及种质资源等。 （3）2024年清远特色家禽延续保种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开展阳山鸡保种工作；继续收集引进乌鬃鹅种源，进一步优化现有种群质量水平，同时引进马岗鹅，为下一步开展乌鬃鹅杂交试验打下基础。 （4）清远野生茶树资源圃管护与资源项目（11万元）：主要用于收集或引进茶树资源或茶树品种；对资源圃中的特色茶树资源进行理化成分分析评价或遗传多样性分析评价；对特色品种茶树资源进行种苗繁育。 （5）果树良种良法示范与推广项目（15万元）：保护柑橘种质资源，维持柑橘种质资源圃正常发挥作用，圃内的果树资源达20多份；开展优新品种、新技术比较试验，通过对新品种的引进和试验观察，拟筛选出1-2个具有较大推广潜力的优质品种，并为我市果树品种在我市各县（市、区）间科学布局提供基础参考依据；示范大棚设施保护栽培技术，总结柑橘网室保护栽培关键技术和注意事项；示范和推广防草布覆盖防土传病虫害和防杂草争肥争水技术、肥水一体化技术、柑橘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等。 （6）2024年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清远分院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项目（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清远鸡、乌鬃鹅的保种工作，示范推广猪、鸡畜禽高效养殖技术，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省农科院育成茶叶品种，集成及应用示范一批适应清远市的生态茶园建设关键技术，促进生态茶园的建设；引进丝苗米稻种、蔬菜等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加强与麻竹笋加工企业合作，提升麻竹笋产品品质；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等；加强清远农业企业共建科研示范基地。 （7）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安全生产示范项目（15万元）：建立1-2个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示范面积10-15亩，在示范区内综合运用抗（耐）病虫品种、健身栽培、生态调控、生物防治和科学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等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安全、经济、高效防控豇豆重大病虫草害。 7. 清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防控专项， 185 万元。其中： （1）屠宰溯源视频监控室搬迁建设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市12个食品加工场所关键点位建设食品监控摄像，通过云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录像管理。 （2）兽医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专项（1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兽医实验室围蔽实施、实验室高气密性门窗设施、兽医实验室专用台、电器照明系统、净化区空调及通排风设备设施、房间压差温差智能控制系统、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及控制系统、原有设备搬迁及调试、兽医实验室宣传栏、警示标识系统等设施设备。 （3）2024年清远市疫病监测与流调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畜禽春防和秋防的检测，采购试剂、检测耗材等，通过检测预防全市发生大规模重大动物疫病爆发。 8. 渔船和执法船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费用， 285 万元。 主要用于清远市1048艘国库在册渔船安装“插卡式AIS”船位监控终端，设备安装调试，为使用人员培训讲解；建设2套AIS信号基站，增强信号的接收，保障数据推送顺畅，让渔船的AIS系统能正常工作，商船的避碰系统能接收，最大限度减低商渔船碰撞、渔船与渔船之间的碰撞事故，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系数和效能。 9.2022 年省第三届《乡村振兴大擂台》活动经费， 112.5 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举办的省第三届《乡村振兴大擂台》活动经费。 10. 乡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专项， 77 万元。 主要用于建设清远乡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专家工作基地（46万元）；拍摄录制《乡村小微企业成长记》系列专题片（共需30万元），在第一批资金中安排15万元；支持成立并运行农业小微企业发展分会，发挥行业协会力量，为乡村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16万元）。 11. 清远农业培训网院建设项目， 50 万元。 主要用于新增清远市特色农业产业培训课程录制，清远农业培训网院2024年7月-2025年6月平台运营维护费用，以及用于对外宣传及宣传物料制作等。 12. 清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 43 万元。其中： （1）举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网格化监管、快速检测、省追溯平台操作等； （2）举办第二届广东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大比武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3）支持“快速检测+承诺证指导”服务点试点建设，对豇豆等重点品种及小农户作出有效监管； （4）开展清远市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评审工作。 13. 清远市百家特色菜餐饮名店推选活动费用， 50 万元。 主要用于举办2023年度清远市百家特色菜餐饮名店推选活动、宣传推广项目实施等。 14. 编制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指引和发展规划（ 3-5 年）， 40 万元。 主要用于编制清远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指引；编制清远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规划（3年或5年）。 15. 五大百亿农业产业（ 3 个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费用及其他， 198.9 万元。其中： （1）《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立法起草、风险评估等，43.5万元。 （2）开展“3个三工程”等农业类项目专家评审、项目实施评估、验收、中央省市农业项目管理等费用，以及开展五大百亿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相关培训、考察学习等，155.4万元。 （二）第二批安排的资金，共1397.6万元 1. 清远市农产品“ 12221” 市场体系建设专项（第二批）， 458 万元。 以“清远好风土”及五大百亿农业产业为主，开展清远鸡、连州菜心等区域公用品牌专题推介活动、连州菜心线上营销竞赛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球高端食品及优质农产品（深圳）博览会等农业类展会，支持清远市品牌促进会、五大产业协会开展“清远好风土”、产业品牌管理及组织企业参加展览展销、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开展“清远好风土”及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广告投放等。 2.扶持乡村运营项目专项，400万元。 （1）建设农业设施大棚（200万元）：拟在连州市保安镇等地建设约100亩的农业设施大棚。 （2）培育乡村运营示范点（200万元）：对各县（市、区）推荐申请的乡村运营村进行评审，在2023年和2024年乡村运营村中选树市级示范点20个，对乡村运营示范村重点开展产业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进行奖补，原则上每个项目总投资需要超50万元，根据项目效益给予每村10万元的奖补，共200万元。 3.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粤字号品牌、两品一标专项，361.6万元。 （1）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93万元）：奖补一批2023年新认定及监测合格的国家、省、市级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其中： ①奖励2023年新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新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10万元/家，共80万元；新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5万元/家，共100万元。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合格10家，2万元/家，共20万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合格3家，1万元/家，共3万元。以上合计203万元。 ②奖励2023年新认定的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30家，1万元/家，合计30万元。 ③奖励2023年新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新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家，2万元/家，共34万元；新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6家，1万元/家，共26万元。以上合计60万元。 （2）奖励粤字号品牌（6万元）：奖励2023年新认定的粤字号品牌2个，3万元/个，共6万元。 （3）奖励两品一标（62.6万元）：对全市2023年新增的10个绿色食品、15个有机食品，续展的9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生产主体进行奖补。 4. 清远鸡地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项， 78 万元。 主要用于市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购买检验仪器“氨基酸分析仪”1台，完成清远鸡产品中天冬氨酸、苏氨酸、丝氨酸、谷氨酸、脯氨酸、甘氨酸、丙氨酸、缬氨酸、蛋氨酸、异亮氨酸、亮氨酸、酪氨酸、苯丙氨酸、组氨酸、赖氨酸和精氨酸共16种氨基酸的检测能力建设。 5. 扶持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承担的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及试验示范推广专项， 60 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桂花鱼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驯化基地建设项目，购置或研制有关专用设备和设施，建成集设施化、智能化、信息化于一体的工厂化循环水桂花鱼苗培育、驯化应用示范基地1个。 6. 清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项， 25 万元。 主要用于抽检我市水产品养殖场中“6条鱼”、牛蛙等水产品进行氯霉素等药物残留定量检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农办财〔2018〕2号)的抽检标准，每批次水产品抽检费用约2800元，抽检约90批次样品。 7. 乡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专项， 15 万元。 主要用于拍摄录制《乡村小微企业成长记》系列专题片（共需30万元），已在第一批资金中安排15万元，第二批资金中安排剩余15万元。 三、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大力推动五大百亿农业产业的发展。主要包括： （一）推动清远市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以“清远好风土”及五大百亿农业产业为主，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建立采购商及经销商两支队伍，引进采购商走进产区、推动本地企业“走出去”，积极推进销区市场建设，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品牌宣传推介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我市乡村运营体系建设，建成一个向社会开放的宣传推介平台，宣传清远的乡村运营工作，建设完善乡村运营村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激发乡村运营人才交流的积极性。增强乡村的运营基础，充分激发各地比学赶超推进乡村运营的积极性。全面宣传推广乡村运营工作做法，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创造乡村振兴新的清远经验。 （三）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等，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农产品品质。 （四）推动我市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及试验示范推广，提升对乌鬃鹅、阳山鸡、清远丝苗米、魔芋等特色品种的保种及选育推广应用能力，增强我市农业产业科技支撑力量。 （五）进一步加强我市检疫工作的监管力度，更好地实现动物产品可追溯，切实保障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全市畜禽养殖环节例行动物疫病监测，有效降低全市动物疫病发生风险，为我市畜禽养殖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推进实施乡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加强对清远乡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管理，扩大乡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影响力和知名度，总结推广典型模式，支持乡村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七）实现作业捕捞渔船的动态监视和跟踪，禁渔期及台风等恶劣天气期间在系统管理平台能够清晰查看船位实时掌握船舶状态,更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更有效进行台风防御。为渔业管理部门在保障渔业船舶航行安全、有效实施船舶管理和船舶事故应急处理等提供有力支撑。 （八）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开展相关培训学校、技能比赛等;对我市水产品开展抽检工作,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我市种子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净化种业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九）编制清远市发展现代农业设施的指导意见，及编制清远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规划（3年或5年），促进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健康发展，规范设施农业建设。 （十）开展2024年春耕备耕现场活动，动员部署全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迅速掀起全市春耕备耕工作热潮。开启新一年的丝苗米百亿产业部署、推进和品牌宣传活动。 （十一）开展2024年度清远市受污染耕地项目，为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使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十二）完成《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起草工作，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规范英德红茶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 四、项目实施 （一）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的专项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 （二）明确下达至各县（市、区）的奖补类资金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自主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申请奖补的有关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报送各县（市、区）主管农业部门审核，同时将有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对应业务科室备案，各业务科室同步报市局发展规划科备案。 （三）下达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清远日报社、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检验中心的资金项目，自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申报指南，确定项目后，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汇总表（盖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对应业务科室和发展规划科备案。 五、项目管理 （一）扶持对象及条件 1.我市范围内依法进行登记合法经营，符合本专项建设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申报单位需依法进行登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申报时无不良记录，且需具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实力。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力。 2.项目优先考虑扶持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加工厂+种植基地”等模式以及农民以土地入股的生产经营模式的单位。 3.对于建立联农带农联结机制较好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4.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可行，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 （二）项目验收、绩效自评工作要求 1.项目验收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建设情况，2024年12月底前，对各项目进行验收等工作。 （1）市农业农村局市本级实施的项目由各对应业务科室开展验收工作，并将相关验收材料报市局发展规划科备案； （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到市农业农村局对应的业务科室。市农业农村局对应业务科室组织对项目进行抽查，重点对项目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清远日报社、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检验中心实施的项目自行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并将相关验收材料报市局对应业务科室和发展规划科备案。 2.绩效自评 市农业农村局各专项资金责任科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清远日报社、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检验中心负责按照市财政部门关于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收集和汇总全部绩效自评资料，按时按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备案。 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一）各企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部门的资金后，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并按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对各单位的扶持资金纳入绩效评价监管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内农业类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资格。 （四）2024年度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总额为444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确需进行调整的项目，按流程报批后，方可进行专项资金的统筹调配。 附件：1.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1-1.清远市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专项（第一批）资金计划 1-2.清远市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专项（第二批）资金计划 1-3.2023年新增粤字号、两品一标奖补名单 2.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4.2024年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农业“3个三工程”）项目验收记录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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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清远市人民政府](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olicy/policyinfo/nfsheqizcyw1873610)（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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