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
> 国家级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6-04-13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国家级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4-13
- **发文单位/来源**：中国政府网

## 摘要
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鼓励支持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以及上述负责人亲属不得在所设立企业任职或者领取报酬和各种名目的补贴。积极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全国各级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均可申报，重点覆盖全国性组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未来产业等领域新设组织；须落实党建引领，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全覆盖，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行党员管理层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所设企业利润须全部用于符合宗旨的事业，严禁设立与会员直接竞争的企业，重大事项须履行请示报告制度。

**怎么办**
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全面推行理事会按期换届与负责人到龄提醒机制；对高风险协会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强化第三方社会监督，推动建立团体标准体系，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现代治理体系。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11月1日印发《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旨在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其按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要求转型发展。 ▎ 核心内容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 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由其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接受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工作指导。 • 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须严格执行党章及党内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 加强换届规范和负责人队伍建设：建立理事会按期换届和负责人到龄督促提醒机制；实行党员管理层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严格规范名誉职务设置。 • 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 完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 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逐步实现机构分开、职能分离、财务独立、人事自主。 • 深化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直接登记办法；建立登记信息共享机制；探索简易注销程序。 • 探索分类管理制度：对具有强制性、垄断性或违规风险较高的协会商会，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压实部门管理服务责任：明确行业管理部门，未脱钩的继续由业务主管单位加强管理服务。 •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探索专业化第三方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建立反馈机制。 • 提升依法自治能力：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规范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与管理。 • 加强资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明确重大资产事项范围；建立权属清晰、公开透明、监督严格的资产管理模式。 • 从严管理设立企业：不得设立与会员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利润须用于符合宗旨的事业；负责人及亲属不得在所设企业任职或领取报酬、补贴。 ▎ 结构布局优化 • 优化结构布局：整合业务交叉重叠、规模过小、功能弱化的协会商会；依法加快运转失灵、行业萎缩、宗旨已完成的组织退出；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产业领域协会商会。 • 合理调控规模：对全国性协会加大整合力度；市地级和县级协会依法简化退出程序；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结构调整。 ▎ 功能作用发挥 • 规范行业发展：建立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抵制“内卷式”竞争；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违规会员可通报、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 • 拓展服务功能：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等服务；开展行业统计与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社会治理、应急救援等工作。 • 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互认；参与国际经贸对话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及全球产业分工合作。 ▎ 发展环境优化 • 优化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金融支持；依法转移或委托适合由协会承担的职能；建立向协会征集人民建议的制度化渠道；依法共享相关信息数据。 ▎ 申报条件 • 行业协会商会须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需契合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定位； • 拟设立企业须符合合法、必要、规范、有效原则，且不得与会员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 负责人须符合政治标准，经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 开展涉外交流与合作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政策影响 • 影响维度：具体表现 • 监管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多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格局 • 党建覆盖：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 退出机制：对运转失灵、行业萎缩、宗旨已完成的组织依法加快退出 • 标准建设：推动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参与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 • 国际参与：全国性协会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及“一带一路”合作 ▎ 组织实施 • 各地区各部门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抓好贯彻落实； • 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与督促落实； •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 重大事项须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官方来源
- [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4/content_7065411.htm)（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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