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南省汨罗江水系防洪治理项目（汨罗江）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 省级 · 湖南省 · 土地政策 · 发布于 2026-07-2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湖南省
- **政策类别**：土地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7-28
- **发文单位/来源**：湖南省政府

## 摘要
四、相关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湖南省汨罗江水系防洪治理项目（汨罗江）建设，为其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确需建设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应报县级以上人民…

## 政策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南省汨罗江水系防洪治理项目（汨罗江）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为保证湖南省汨罗江水系防洪治理项目（汨罗江）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 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原则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湖南省汨罗江水系防洪治理项目（汨罗江）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确需建设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 湖南省汨罗江水系防洪治理项目（汨罗江）占地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范围内人口。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
**三、** 有关单位应埋设湖南省汨罗江水系防洪治理项目（汨罗江）占地范围界桩，按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调查登记该项目占地范围内实物指标。
**四、** 相关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湖南省汨罗江水系防洪治理项目（汨罗江）建设，为其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广大干部群众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关系，确保项目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6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 官方来源
- [湖南省政府](http://hunan.gov.cn/hnszf/xxgk/tzgg/swszf/202604/t20260430_33968064.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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