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省级 · 江苏省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4-02-28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江苏省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4-02-28
- **发文单位/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摘要
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江苏省内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化工等出口导向型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参与产业链龙头企业的上下游配套企业，可纳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范围。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接入省级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归集与溯源。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重点通过制度供给与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及应用场景落地，不设财政补助或奖励金额上限。

**怎么办**

2024年2月28日起实施，企业可通过省级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提交数据、完成核算验证；鼓励参与分行业核算细则制定与试点示范项目；第三方机构需符合资质认定规范，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面对全球碳关税与绿色贸易壁垒加速落地的外部压力，江苏正推动建立覆盖全链条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的是强化制造业在低碳转型中的主动权，提升产业链国际竞争力。这一系统性布局不仅是响应国家“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更是长三角区域协同推进绿色制造升级的重要抓手。
该体系重点支持具备碳排放数据基础的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施工企业以及交通物流领域重点运营单位，通过省级平台提供碳核算标准指导、第三方认证对接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纳入试点示范项目，获得专项技术帮扶和申报绿色通道；同时，在产品出口或参与政府采购时，其碳足迹认证结果将作为优先评审依据。政策特别强调对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的倾斜支持，鼓励企业以数字化手段实现从原料采购到终端交付的全过程碳追踪。
对于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而言，应尽快梳理自身供应链碳排放数据短板，优先启动核心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并结合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资源开展系统化建设。建议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先行试点，同步关注江苏省“绿色工厂”评价与碳资产管理联动机制。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省作为全国制造业大省和出口重镇，面临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加速实施的现实压力。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正成为影响企业国际市场准入与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为系统性补齐省内产品碳足迹核算、管理与应用短板，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2月28日联合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苏发改资环发〔2024〕219号），构建覆盖标准、平台、认证、应用的全链条制度支撑体系。
▎ 核心内容▎ 统一核算标准体系
• 建立与国家标准衔接、兼顾江苏产业特征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学框架
• 优先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化工等出口导向型制造领域开展细分行业核算细则研制
• 推动核算结果在绿色采购、出口合规、低碳标识等场景中采信应用▎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搭建省级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省生产型企业开放数据填报、模型计算与核算验证功能
• 平台支持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物流运输等全生命周期环节的数据归集与溯源▎ 第三方认证与管理规范
• 制定第三方机构资质认定与服务规范，强化数据凭证真实性与可追溯性
• 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协同接入▎ 场景化应用引导
• 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国家及行业碳足迹标准制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 推动碳足迹信息在绿色工厂评价、低碳产品认证、政府采购评审中应用▎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江苏省内所有制造业及相关产业企业，重点面向出口占比高、碳密集度大的产品线
• 参与方式：通过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资质要求：开展碳盘查的企业需具备基础能源与物料消耗台账，第三方认证须委托具备资质机构完成▎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核心价值
• 提供统一、可信、可比的产品碳排放核算工具与路径
• 降低应对国际碳关税的合规成本与技术门槛
• 助力企业提升绿色供应链管理能力与品牌低碳公信力▎ 实施节奏与节点
• 阶段：时间节点，主要任务
• 制度搭建期：2024年内，发布首批重点行业核算指南，上线省级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
• 试点推广期：2025年前，在10个以上产业集群开展碳足迹管理试点，培育30家以上示范企业
• 全面应用期：2026年起，推动碳足迹信息在省级绿色采购、出口备案等政务场景中常态化应用▎ 行动建议
• 尽快启动产品碳盘查，梳理原材料、生产、运输等环节排放底数
• 优先将出口占比高、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大的产品纳入首批核算范围
• 密切关注后续发布的细分行业核算细则与试点申报窗口
• 提前对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善数据采集与凭证链路

## 官方来源
-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https://www.kunruyi.cn/ksproject/espp_pc_front/#/policyService)（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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