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信息）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 国家级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21-08-05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国家级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21-08-05
- **发文单位/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 摘要
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助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企业，涵盖所有产业领域，长期有效。

**能补多少**
间接费用比例最高达35%（500万元以下），500万—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30%，1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25%；科研绩效奖励从间接费用中提取且不设上限，科技成果转化现金激励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怎么办**
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政策长期有效；项目承担单位可自主决定设备费以外的费用调剂；需按项目类别落实经费包干制，具体执行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国家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目的在于破解科研经费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重物轻人”“报销繁琐”“激励不足”等痛点。随着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加速，研发成本高企与资金使用效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亟需通过制度性改革释放创新活力。
此次改革明确将科研经费的管理权下放至项目承担单位，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企业牵头的国家级重点项目可享“包干制”支持，即在总额不变前提下，人工成本、设备费、差旅费等科目无需细化预算，直接按实际支出列支。对于长三角地区拥有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若参与重大科技专项或联合实验室建设。还可申请“预拨+后补助”模式，前期可获得不超过总经费30%的预付款，后续根据成果验收情况补足。尤其这里得说一句，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行业均值1.5倍且具备独立研发团队的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比例最高可达70%，并允许间接费用占比上浮至25%。
企业在申报时应重点关注自身研发数据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提前构建完整的技术路线图和经费使用台账。长三角区域已形成多个跨省协同创新平台，建议主动对接上海张江、苏州工业园区及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载体，借助本地政策叠加优势提升申报成功率。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8月5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旨在破解中央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存在的预算编制繁琐、调剂限制过多、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等体制机制障碍，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经费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激发创新活力。
该政策面向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助科研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长期有效。
▎ 核心内容▎ 经费管理权限下放
• 扩大经费包干制覆盖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项目中全面推行；
• 大幅精简预算编制要求，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预算不需提供明细测算依据；
• 将设备费以外的全部费用调剂权下放至项目承担单位，由单位自主决定使用；
• 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显著提高：500万元以下部分不超过35%，500万—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30%，1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25%。
▎ 激励机制优化
• 允许从间接费用中提取更高比例用于科研绩效奖励，且不设比例上限；
•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激励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受工资总量限制；
• 鼓励单位建立与科研实绩挂钩的差异化分配机制。
▎ 申报条件
•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资助项目；
• 项目承担单位须具备健全的内部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 适用对象为所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无产业类别限制；
• 项目执行期内自动适用本意见各项管理新规。
▎ 政策影响▎ 对制造业企业的适用性
• 长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制造企业，应优先对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 建议企业在申报前完成两方面准备：
• 梳理在研及拟研项目与国家科技计划指南的匹配度；
• 完善研发费用归集与财务核算体系，以适应包干制下的信用管理要求。
▎ 政策实施要点
• 管理事项：改革举措
• 预算编制：取消除设备费外的科目明细测算要求
• 费用调剂：设备费以外全部费用调剂权下放至单位
• 间接费用比例：500万元以下≤35%，500–1000万元≤30%，1000万元以上≤25%
• 绩效支出：间接费用中可提取不设上限的科研绩效奖励
• 成果转化激励：现金奖励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政策服务支持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办厂易提供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服务；
• 咨询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国务院办公厅](https://www.kunruyi.cn/ksproject/espp_pc_front/#/policyService)（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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