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 国家级 · 综合政策 · 发布于 2008-08-29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国家级
- **政策类别**：综合政策
- **发布日期**：2008-08-29
- **发文单位/来源**：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 摘要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全国最新指南。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破解制造业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已成为当前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心。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对最高等级的科研平台进行全周期制度设计，意在通过稳定投入与动态管理机制，培育能够支撑产业升级的源头创新能力。
具有较强基础研究能力、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大型制造企业，以及与之紧密协同的高校院所，均可作为依托或参与单位争取进入建设体系。支持并非简单的财政补贴，而是涵盖科研场地建设、大型仪器配置、团队薪酬及开放运行经费的一揽子资源包，通常需经主管部门推荐、专家严格评审后按年度拨付运行费，并辅以竞争性课题经费补充。对长三角地区深耕高端装备、新材料、集成电路的实体企业而言，若已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且研发投入强度持续高于行业均值，具备联合申报的显著优势。
身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企业，不妨先盘点自身技术路线图与产业链缺口，主动对接区域内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课题或成果转化机制，以共建联合实验室、委托研发等形式切入。有意愿独立申报的厂商，须尽早规整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台账、知识产权清单及产学研合作协议，确保在评审中展现扎实的持续创新能力。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文　　号】国科发基〔2008〕539号【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所有企业,所有人【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由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发布（2008-08-29）。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https://www.kunruyi.cn/ksproject/espp_pc_front/#/policyService)（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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