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省级 · 江苏省 · 资金扶持 · 发布于 2012-09-12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江苏省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2012-09-12
- **发文单位/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 摘要
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江苏最新指南。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江苏制造业规模长期领跑全国，但工业软件等关键环节仍存在补链强链空间。省级财政此次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单设软件产业引导资金，通过事后奖励机制撬动市场力量，加速软件和信息服务与先进制造深度融合，为长三角产业数字化升级提供底层支撑。
资金采取财政奖励方式，主要面向省内注册的软件企业、制造业企业剥离软件业务后成立的独立法人，以及承担工业软件攻关、行业级互联网平台建设的单位。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优先扶持技术自主可控、已在制造场景形成规模化应用且具备推广价值的案例。各地按照项目创新性、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进行初审推荐，省级层面综合评定后按等次拨付奖励资金。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可将智能工厂改造中的制造执行系统、供应链管理软件、设备端嵌入式软件等投入单独列支归集，突出软件部分对生产效率提升的量化贡献后再组织申报。建议提前与属地工信部门确认技术方向是否契合当年重点支持领域，准备好知识产权证明和场景应用报告。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江苏省财政厅【文　　号】苏财建〔2008〕251号【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人事,申报专员,普通员工【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项目申报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江苏省财政厅发布（2012-09-12）。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江苏省财政厅](https://www.kunruyi.cn/ksproject/espp_pc_front/#/policyService)（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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