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省级 · 江苏省 · 资金扶持 · 发布于 2012-09-12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江苏省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2012-09-12
- **发文单位/来源**：-

## 摘要
江苏省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江苏省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江苏最新指南。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江苏省作为制造业重镇，正处于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的关键阶段，省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意在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的关键领域，加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这项资金安排聚焦于化解传统产能过剩、培育新兴增长动能的双重目标，为实体经济注入确定性支撑。
资金以直接奖励方式支持实体项目，不区分具体行业门类，凡注册在江苏境内、从事制造业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独立法人主体均可参与。企业围绕技术改造、智能工厂建设、节能减排等方向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完成一定进度或竣工验收后，可依据实际投入规模和示范效应申请奖补。申报需经历企业自主申报、市县逐级审核、省级部门组织评审及公示拨付等环节，资金额度通常与项目投资额、技术先进性挂钩。
长三角制造业集群竞争激烈，江苏企业更应主动对标先进，围绕产业链断点堵点谋划高质量项目，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反映技术先进性与产业带动性。建议企业提前与属地工信部门沟通，掌握当年度的优先支持方向，将资金申报与自身数字化改造、节能降碳计划有机衔接。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发文单位】-【文　　号】苏政办发〔2009〕87号
【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科技企业,人事,申报专员,普通员工【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项目申报江苏省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由-发布（2012-09-12）。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https://www.kunruyi.cn/ksproject/espp_pc_front/#/policyService)（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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