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省级 · 江苏省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12-09-1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江苏省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12-09-11
- **发文单位/来源**：-

## 摘要
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江苏最新指南。

## 政策正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江苏制造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新近亮相的省级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瞄准从科学发现到工厂量产的断层地带，以财政奖励撬动企业端的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积极性，意在筑牢产业创新的底层根基。
这笔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模式，不局限特定行业，注册在江苏、有实际研发活动的企业主体都能参与竞争。主要面向两类对象：一是自身建有研发中心、承担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制造企业；二是与高校院所联手，把实验室技术变成生产线方案的联合体。只要企业在原始创新、工艺突破或专利产业化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便可依据管理办法递交材料，争取省级专项奖补。
对长三角制造业实体而言，当前最紧迫的是把分散的技术改良升级为可验证的转化成果，特别是与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协同项目，要尽早固化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成约定。建议企业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系统保存中试记录、检测报告及客户验证数据，为申报夯实证据链。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文　　号】苏财教[2008]193号【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科技企业,人事,申报专员,普通员工【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由-发布（2012-09-11）。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https://www.kunruyi.cn/ksproject/espp_pc_front/#/policyService)（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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