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的实施意见
> 省级 · 内蒙古自治区 · 产业园区 · 发布于 2026-07-3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2026-07-31
- **发文单位/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的实施意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加快推动开发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 政策速读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的实施意见

**级别**：省级｜**类别**：产业园区｜**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全区各类工业类开发区。重点支持产值规模大、发展前景好、产业特色突出的开发区。

**能补多少**
- 2026年至2028年，自治区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一般债券资金，100亿元财政投入，专项支持产值规模大、产业特色突出的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 十五五期间，以开发区整体或区中园形式，认定、培育约30个特色产业园区。
- 2027年底前，基本实现数字工信平台与智慧园区平台联通，覆盖应急、环保、能耗等信息互联共享。
- 建设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察哈尔、和林格尔等绿电园区。
- 各盟市对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应保尽保。支持城镇开发边界新增用地规模跨盟市交易。加快盘活闲置与低效用地。
- 依法依规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优质项目用水、用能及碳排放需求。腾出的能耗与碳排放空间向重点开发区倾斜。

**申报条件**
- 开发区属于全区各类工业类开发区，含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
- 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向开发区集中布局。
- 化工园区外石化化工项目须进入合规化工园区。
- 化工园区须动态达到D级安全风险水平。
- 复核不达标且限期未整改的逐步退出。
- 除国务院或自治区重大部署外，原则上不再新设开发区。

**怎么办**
按原文规定的渠道与期限申报。

## 政策正文
▎ 政策背景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加快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开发区提质、提标、提级路径，明确2030年发展目标与分阶段实施任务。 ▎ 核心内容 ▎ 总体目标 • 到2030年，全区力争建成千亿级开发区约10个、500亿—1000亿元开发区约10个 • 开发区建设运营效率和发展能级显著提升 • 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全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开发区 ▎ 重点支持举措 • 100亿元财政投入：2026—2028年，自治区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一般债券资金，专项支持产值规模大、产业特色突出的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 30个特色产业园区：“十五五”期间以开发区整体或“区中园”形式，认定、培育约30个特色产业园区 • “数字工信”平台联通：2027年底前基本实现与智慧园区平台联通，覆盖应急、环保、能耗等信息互联共享 • 零碳与绿电园区建设：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零碳园区，以及察哈尔、和林格尔等绿电园区 ▎ 申报条件与适用对象 ▎ 适用对象 • 全区各类工业类开发区（含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 • 重点支持产值规模大、发展前景好、产业特色突出的开发区 • 鼓励跨行政区整合运行良好的开发区，不拆分；对长期无起色、产值和项目少的开发区予以撤销 ▎ 关键准入与约束条件 • 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向开发区集中布局，化工园区外石化化工项目须进入合规化工园区 • 化工园区须动态达到D级安全风险水平，复核不达标且限期未整改的逐步退出 • 严格新设开发区审批，除国务院或自治区重大部署外原则上不再新设 • 开发区须按年度接受发展水平监测评估，结果强化运用 ▎ 政策影响 ▎ 产业与空间布局优化 • 推动产业向开发区集聚，各开发区须围绕主导产业绘制产业链图谱和招商图谱 • 鼓励开发区外工业集聚区块、零星工业用地通过置换、腾退等方式向开发区集中 • 支持临近开发区开展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协作配套，探索“总部+基地”“研发+制造”等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 ▎ 要素保障强化 • 要素类型：支持措施 • 用地：各盟市对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应保尽保；支持城镇开发边界新增用地规模跨盟市交易；加快盘活闲置与低效用地 • 用能用水：依法依规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优质项目用水、用能及碳排放需求；腾出的能耗与碳排放空间向重点开发区倾斜 • 排污权：建立自治区排污权储备库，通过回购闲置指标，依法依规优先支持重点开发区优质项目污染物排放需求 • 金融支持：自治区专项债券、重点产业引导基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协同发力；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信贷产品 ▎ 安全与生态底线 • 安全生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石化行业老旧装置改造升级；稳妥分类处置化工园区外危化品企业 • 生态环境：2026年底前完成全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2026年底前实现不加重、不扩散阶段性目标 • 绿色转型：“十五五”期间，带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达3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5年下降8%以上 ▎ 实施机制与组织保障 ▎ 运营管理模式 • 大力推广“管委会+公司”模式 • 支持盟市依托或整合现有国资国企资源，组建开发区平台运营公司 ▎ 监测评估体系 • 建立开发区发展水平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评估并强化结果运用 • 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优化分类标准，对限期不达标者予以降级 ▎ 责任分工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建立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制 • 发展改革、科技、商务、海关、生态环境、能源、水利等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举措确保落地见效

## 官方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202607/t20260731_2935531.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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