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陕西西乡旱船漕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8月5日发布通告(陕政发〔2026〕6号),对西乡旱船漕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实施征地与淹没区严格管控。该工程位于汉中市西乡县,总装机容量1400兆瓦,涉及杨河镇、柳树镇共5个行政村;上水库淹没线按1305米+安全超高划定,下水库按745米+安全超高划定。通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禁止在管控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土地开发、经济作物种植及人口迁入,违者不予补偿。实物调查由项目法人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须经签字确认、公示及县级政府审核。政策适用于西乡县相关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参建单位。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保障陕西西乡旱船漕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顺利实施,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本通告,依法划定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管控范围,明确禁止性行为及管理要求。
▎ 工程概况▎ 项目位置与规模
• 工程位于汉中市西乡县境内
• 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 总装机容量1400兆瓦▎ 涉及区域范围
• 涉及西乡县2个镇5个行政村:
• 杨河镇高家池村
• 柳树镇三义村、丰东村、小龙村、高家店村
• 上水库淹没区按正常蓄水位1305米加安全超高确定
• 下水库淹没区按正常蓄水位745米加安全超高确定
• 具体占地与淹没边界由省水利厅核定,项目法人依核定范围设置界桩▎ 管控措施▎ 禁止新增建设与人口迁入
•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
• 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 对已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再建设
• 对在建项目,立即停止建设
• 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
• 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 违法迁入人口及分设户主
•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及人口安置▎ 实物调查要求
• 由项目法人会同所在地政府依法开展实物调查
• 调查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细致、准确
• 调查结果须经调查者与被调查者共同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签署意见▎ 职责分工与执行保障▎ 部门协同
• 省级有关部门须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物调查不重不漏▎ 地方落实
• 工程所在地政府须压实工作责任,面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 工程建设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须顾全大局、积极配合
• 对干扰、阻挠实物调查工作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执行时间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发布日期:2026年8月5日
• 文号:陕政发〔202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