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国家级 · 税收优惠 · 发布于 2026-07-03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国家级
- **政策类别**：税收优惠
- **发布日期**：2026-07-03
- **发文单位/来源**：财政部

## 摘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 政策速读卡｜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级别**：国家级｜**类别**：税收优惠｜**有效期**：2027-01-01起｜**发文机关**：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谁能申报**
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节能汽车、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
- 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怎么办**
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文号：财税〔2018〕74号
- 政策类别：税收优惠
- 适用地区：全国范围内企业
- 产业方向：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
- 发布日期：2026-07-0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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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来源
- [财政部](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607/t20260703_3992823.htm)（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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