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省级 · 浙江省 · 技术创新 · 发布于 2026-07-13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省级
- **适用地区**：浙江省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发布日期**：2026-07-13
- **申报截止**：2026-08-21
- **发文单位/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摘要
的《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经信服务〔2020〕153号），现将我省2026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时间2026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个人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的《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经信服务〔2020〕153号），现将我省2026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时间2026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个人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文号： 浙人社函〔2026〕45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浙江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现代服务业 申报截止： 2026-08-21（以原文为准） 各市经信局、省直和中央部署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6〕45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经信服务〔2020〕153号），现将我省2026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2026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各设区市及省级主管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凡在浙江省内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且符合《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要求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对照量化赋分标准自评达到120分以上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标志性成果之一者，可免予高级工业设计师业务考试，且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关文件可以从省经信厅网站下载，https://jxt.zj.gov.cn/art/2020/12/1/art_1229123402_2160715.html） （二）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对象需满足近三年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270 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少于180 学时，公需课不少于54 学时）要求。申报对象可登陆“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engineer.zjsjczx.org.cn）进行学时登记，以平台年度学时卡作为继续教育依据。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职称平台”）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上传相关材料（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审核与报送。申报材料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逐级审核推荐。个人申报材料由设区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省直单位人员申报材料需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省经信厅。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经设区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省经信厅。 （三）公示。相关材料需在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省经信厅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和职称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四、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年限要求。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业绩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10日。 （二）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职称平台选取提交。如系统无法提取，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2001年之前毕业的请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近三年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五）转（兼）评、对照量化赋分标准达到规定分值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标志性成果免试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者，均须参加评委会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按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单位要结合申报对象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后推荐申报，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七）其它事项。申报材料均在网上填报、审核、报送， 不需寄送纸质材料。 五、申报审核要求 （一）申报对象要真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佐证材料中需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期刊查询证明，以及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wanfangdata.com.cn/）论文查询证明。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 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经信厅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凭条，记录期限为3年。 （二）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核查基本条件、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按规定履行好推荐职责。 （三）各地要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审查、推荐和评审，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和职称平台项目信息比对等手段，认真核查申报对象提交的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材料，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对管理松散、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和推荐质量较差的设区市，将实施工作约谈，责令停止审核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消除影响。 六、联系方式 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0571-86070951、88228292、88228291。 附件1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有关材料要求.doc 附件2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评价量化赋分标准.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9日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https://jxt.zj.gov.cn/col/col1229886900/art/2026/art_d90524ff7a8445b1940b15a0a5eb0632.html)（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办厂易政策专员可为企业一对一评估申报条件并辅导申报，服务热线 18013759055，或使用[政策匹配测算器](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y-match)一键测算可申报政策。
---
- 来源平台：办厂易（https://www.banchangyi.com）· 运营主体：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链接（Canonical）：https://www.banchangyi.com/policies/quanguo-44047
- 平台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本 Markdown 版本专为 AI 搜索引擎与智能体提供，与 HTML 页面内容一致；引用时请保留规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