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级 · 资金扶持 · 发布于 2026-08-21
## 政策要点
- **政策级别**：国家级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2026-08-21
- **发文单位/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摘要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相关信息报送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报送要求（一）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资产负债管理报告。资产负债管理报告应当由保险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首次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分别为20

##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能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按要求报送资产负债管理报告，首次季度报告为2026年四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为2026年年度报告，报告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应于季度结束后30日内报送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评估报告及支持性文件（压缩为ZIP）与四季度报告一并报送；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上传信息，使用官方模板和转换工具生成XML文件。

## 政策正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文号： 银保监办发〔2019〕98号 政策类别： 资金扶持 适用地区： 全国范围内企业 各金融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地实施，明确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相关信息报送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要求 （一）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资产负债管理报告。资产负债管理报告应当由保险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首次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分别为2026年四季度报告和2026年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应当于季度结束后30日内报送，年度报告应当于报告年度次年4月30日前报送。 （二）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要求，每年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评估区间为报告年度前一年10月1日至报告年度9月30日。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报告应当由保险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评估2026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时，可以根据公司最新经营管理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报告及其支持性文件应当与报告年度的四季度资产负债管理报告一同报送，支持性文件应压缩成ZIP文件后上传。 （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定信息平台为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保险公司可关注信息系统模块“公告信息”栏，及时下载报送模板及相应转换工具，将相关报送信息转换为XML文件后通过信息系统模块上报。 （四）各保险公司根据《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98号）要求，继续报送相关资产负债管理报告至2026年三季度。 二、监管指标过渡期要求 对于《办法》实施后监管指标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允许设置三年过渡期，保险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过渡期监管指标达标规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经董事会批准后，于2027年3月底前报监管部门并认真执行。过渡期内，各保险公司应持续跟踪指标变化，将《办法》实施进展情况和年度改进计划纳入年度报告上报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过渡期内监管指标的跟踪评估，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各保险公司应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做好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分工，统筹好资源配置，确保实施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保险公司应按照《办法》要求，切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报送高效衔接，全面增强资产负债管理有效性。 本通知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及开展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8〕27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98号）同时废止。 附件：1.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报告内容和要求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报表 3.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报表 4.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 5.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指标压力情景 6.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指标转换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6年8月20日 附：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68946 itemId=915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就《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68958 itemId=915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 官方来源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https://www.nfra.gov.cn/cbircweb/DocInfo/SelectByDocId?docId=1268949)（政府官方公开信息）

## 申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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